河北省出台十条意见支持工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来源:河北日报
2012-05-09 13:09:00

河北省出台十条意见支持工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为扭转工业经济下行趋势,加快调整、转型,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支持工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十条意见》。

  全面落实各项既定政策。《意见》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出台的结构性减税、出口退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等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好政策放大效应。支持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要尽快落实到企业。组织开展“政策送万企”活动,确保企业了解政策、熟知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央企合作项目和重点工业项目分级分包责任制,力促项目尽快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确保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对年内计划投产、已建成未投产或已投产未达效的重点项目,逐一调度分析,促其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港口、保障性住房、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投资计划,发挥好投资的拉动和促进作用。

  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组织实施好“十百千”工程,明确支持重点和保障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推进计划。抓紧出台2012年度技改投资导向目录,加快推进千项技改工程建设。各级技改资金的使用,要筛选好项目,早拨快下、用足用好,力争9月底前全部落实到项目、拨付到企业,确保尽早发挥效益。

  创造性地搞好产需对接。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主要工业聚集区、大宗商品物资集散地、主要交通线两侧建设物流配送中心,在重点用钢企业附近建设加工型仓储基地,在重点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多功能仓储配送基地,加快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谋划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千方百计稳定用户,扩大辐射、覆盖和市场占有率。要以钢铁、装备制造、建材、纺织、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上下游产业、区域间的产需对接活动,努力扩大河北产品市场影响力和占有率。

  着力破解融资难题。多层次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用足用好信贷规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贷款展期,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信贷投放要向中小微企业倾斜,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坚决清理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合理制度,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全力保障生产要素供应。搞好资源组织和平衡,确保煤电油运气等生产要素稳定供应。对规模大、竞争力强、前景好的企业和产品,单独列入生产要素重点保障范围。省下达各设区市的土地指标,要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及早安排用电计划,加强电煤和运力协调。

  推动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引导和鼓励各地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招商,锁定重点目标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精确招商,对总部迁入我省的大中型企业和落户我省的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政策优惠。鼓励钢铁、建筑建材、装备制造等优势企业到省外、境外、国外设立分厂,合理转移富余产能;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域外资源能源基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完善和落实外经外贸政策,尤其要加快出口退税节奏,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加强对重点行业的跟踪协调。加强对用电量、货运量、港口吞吐量等先行指标和企业资金链的监测分析,开展工业采购经理指数和钢铁行业采购经理指数调查,逐行业建立重点企业月调度、月分析制度,对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早协调、早应对,帮助企业解决体制性、政策性、导向性问题,探索新的发展路子。

  开展企业帮扶活动。围绕解决技术、人才、市场等问题,组织开展切实、有效的帮扶活动。区别不同情况,帮助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引进新技术、新产品和实用人才。对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和从钢铁、煤炭等行业退出来的企业,要给予特别关注,引导、帮助他们谋划新项目、开创新产业,把项目投资放在当地,把总部巩固在河北。

  抓好治乱减负专项行动。依法规范税费收取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严禁收取过头税、过头费,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问题。省减负办要开展专项督察治理行动,发现问题彻查严办,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建立企业投诉受理反馈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对举报查实的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