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切实提高用地审批效率,增强用地保障能力。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用地审查工作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制,将用地审查报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用地组卷报批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好实质性审查职责,对审查内容和意见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负责;重点对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审查内容和意见进行复核性审查,必要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实地核实。
《通知》提出,各省(区、市)可以结合本地土地管理基础工作和业务建设情况,从优化程序、简化报件、提高效率出发,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省、市、县各级受理用地报件要求。
《通知》明确,对于已通过部用地预审、项目批准立项并完成初步设计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属于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以及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确需动工的其他工程,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记者韩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