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透明是电价市场化的前提

作者:赵民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2-05-24 08:13:00

对于各地当下正在进行的电价“涨价”听证会,公众的心态已经相当平和,即便有反对声,也仅仅是针对具体的提价方案。对于接受包括电价在内的资源性商品市场化,公众似乎已经没有了反对的理由。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单靠放开用电价格就能实现——更何况在电价市场化的路程上,电价的组成本身就是一笔没有说清楚的糊涂账。

在早先进行的广东省居民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上,“一边享受垄断带来的高利润高福利,一边以电价太低为名要求涨价”是不少代表的愤懑所在。因为,《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显示,广东电网员工月平均工资为7418元,而今年一季度广东城镇单位在岗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仅为3980元。也就是说,电网公司提出的涨价理由难以服众,其提供的“用电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的数据真实性、权威性更值得怀疑。

事实上,各地相继举行的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听证会背景大同小异,都是国家发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将全面试行居民阶梯式电价。由此看,全国各地阶梯电价听证会的积极意义不仅限于理顺了资源性商品的价格,还在于其推进了节能环保。面对如此良好的环境条件,加快推进资源价格的市场机制或已是必然的选择。然而,一蹴而就的市场化显然行不通。有关方面必须首先正视来自听证会的各种意见,尤其是质疑的声音。我们注意到,为了达到实现提价的目的,有关方面回应质疑的手段基本上都是一种套路:需要通过改革深入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

必须指出,至少在真实的核算电力成本这样一个技术层面上,其实无需深入改革就能回应公众的质疑。事情的逻辑很简单:要提价,理应先列出构成电价成本的明细账本。

查阅各地销售电价明细,公众自会发现中国的电价构成颇为复杂。以政府性基金为主,可分为农网还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等五大类。这些非发电直接成本,总计在核定居民电价中占比为3%至10%不等。这就是说,只要有用电的地方,每个人为每一度交的费用中都包含了至多五项从名称上看与用电并不相关性的收费。对此,居民可以在具体的电费账单上看到一些,比如电费中就有“三峡工程建设基金“一项。从1992年起,居民每买1度电都至少向三峡工程贡献3厘钱,而相关上市公司却并不需要就此回报被迫的“投资者”。

恰逢其时的是山东魏桥集团电价低于一般电网电价三分之一的新闻,这给公众关注电力成本细节提供了样本。官方的解释是:因为他们没有承担社会责任,包括以上基金和附加,还有脱硫、脱硝等环境污染问题。而官方没有明说的是——“这些社会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已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根据相关测算,去年全国用电量近47万亿度,每度电附加6厘的费用,就要多收2800多亿元。然而,这么庞大的一笔附加费的最终去向却不透明。

一边是电价市场化的合理理由,一边是电费中强制缴纳的被称为履行社会责任的“基金”和附加费。销售电价中包含的政府性基金,无论有着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说什么也不是市场化。因此,电价采用哪一种提价方案实际上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拿出真实的成本核算,而这些成本中更不能存在任何非市场的收费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