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光伏业"暗战" 产业格局亟待谋变

作者:刘成昆 马欢 来源:时代周报
2012-08-09 08:00:00

本报记者 刘成昆 马欢 发自苏州、无锡、广州

正可谓屋漏偏逢连夜雨,美国对中国光伏业反倾销化补贴的“双反”(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的统称)还没有最终落下帷幕,欧盟又有可能对中国光伏企业举起“双反”大棒。

7月25日,当以德国太阳能企业SolarworldAG为首的太阳能企业针对中国竞争对手向欧盟委员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后,太阳能产业上演的贸易战终于由美国扩散至欧洲。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SolarworldAG的副总裁MilanNitzschke表示,“欧洲大部分的光伏企业支持诉讼,我们笃信欧洲太阳能产业的未来,因此我们在本周正式请求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太阳能制造商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展开调查。中国公司在短短几年内占据了欧洲80%的光伏市场。中国光伏企业是在不计成本地倾销它们的产品。”

不同的是,美国仅要求对产自中国的电池进行“双反”制裁,而这一次SolarworldAG要求欧盟对中国所有光伏产品进行“双反”制裁。

如果一旦欧盟决定制裁,对于中国的光伏企业而言,这将是“灭顶之灾”。7月26日,尚德电力、英利绿色能源、阿特斯阳光电力和天合光电四家国内光伏企业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希望中国政府出手相助,阻止欧盟立案。

时代周报记者获悉,国内光伏企业曾多次跟SolarworldAG沟通,但没能成功。目前,国内企业正在等待欧盟是否立案的结果。

“祸起”SolarworldAG

这不是SolarworldAG第一次针对中国光伏企业发起这样的攻势。早在去年10月19日,Solarworld美国公司和其他六家美国太阳能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企业提出“双反”诉讼,要求对中国进口太阳能产品征收超过10亿美元的关税。

3月2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裁决,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2.9%-4.73%的临时性反补贴税。5月18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决定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31.14%-249.96%的反倾销税率,这是中国清洁能源产品在国外遭受的第一起贸易救济调查。

如果欧盟决定“双反”制裁,四家中国的光伏企业更是首当其冲。目前,我国光伏产品60%以上出口欧洲。更为重要的是,中国是光伏产品制造第一大国,中国的光伏产业占据全球50%以上的市场份额,2011年全球太阳能电池产量23GW,而我国光伏组件产量达到11GW,占近50%的份额。

谁是SolarworldAG,为什么这家公司总和中国的太阳能产品公司结下各种“不解之缘”?

来自德国的SolarworldAG是一家在全球制造和销售光伏产品的公司,通过整合所有的太阳能产业链,从原料到模块产品,从太阳能电池板贸易、销售和建设成套,可以说,控制了太阳能技术发展的各个层面。

1988年,SolarworldAG现任首席执行官弗兰克?阿斯贝克创立了一家私企公司,当时他的目的是从事可再生能源的供应项目,到了1998年,这家私企的所有业务都被转移到了新成立的SolarworldAG。

短短几年,这家可再生能源私企发展迅猛。到1999年,SolarworldAG在法国法兰克福交易市场上市,其独特的商业模式使它在股票市场独树一帜,公司从一个太阳能贸易公司变成了综合性的技术集团。

SolarworldAG产品遍布光伏能的全部产业链,包括太阳硅材料供应、组件产品、太阳面板贸易和太阳能电站施工。目前公司90%以上是光伏产品。该集团在德国萨克森地区的Freiberg是世界上最先进的综合性太阳能生产基地之一。2007年,SolarworldAG又从日本小松公司手中收购了在希尔斯伯勒的工厂,这家工厂是北美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工厂。不仅如此,荷兰壳牌公司也将其晶体硅太阳能业务拆分给了SolarworldAG。

在欧洲,支持SolarWorldAG主导的这次反倾销诉讼的企业,包括分别来自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国的25家光伏企业。而在和中国太阳能企业的博弈上,SolarworldAG的“双反”要求也得到了德国政府的支持。“为了保持能源低价和挽救德国就业,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至少应该征收高进口税。”德国环境部长彼得·阿尔特迈尔在接受德国广播公司采访时表示。

在经济危机的情况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沈宏文认为,光伏产业进入低谷期,发展状况堪忧,世界各国光伏企业普遍陷入亏损困境,欧美国家试图通过打击我国光伏企业为其本土公司提供喘息之机。

而我国光伏产品价格低廉,对国外光伏企业造成了严重冲击,这为国外“双反”提供了口实。

中国可再生能源协会秘书长孟宪淦则认为,中国光伏遭遇“双反”有多方面原因,光伏市场是一个严重依赖补贴的政策市场,经济危机时,需求降低,补贴削减,欧美国家为了保住自己的光伏产业,实行贸易保护主义。而光伏作为清洁能源,是未来发展的重点,美国和中国都制定了未来发展清洁能源的战略,中国光伏产能超过世界需求,而打压中国光伏企业,是让本国光伏企业发展起来的捷径。

在孟宪淦看来,一旦欧盟立案,反倾销成立的可能性很大,“欧盟规定只有超过50%的委员反对才不会立案,一旦立案就意味着多数人赞成对中国进行‘双反’。”

光伏企业结盟

7月底,国内光伏企业英利绿色能源一名宣传人员告诉记者,四家光伏企业准备在8月2日停工1小时,抗议SolarWorldAG等企业此前向欧盟所提的对中国产太阳能板征收反倾销税的要求。不过,这一计划在8月1日深夜被临时叫停。

在困局面前,中国光伏企业正在做出各种努力,据时代周报了解,此前,尚德和阿特斯公司都曾跟SolarworldAG沟通,希望其放弃“双反”,但最后并没能说服对方。而据记者了解,四家光伏企业近期正在北京游说官方,希望官方给予更多帮助。

除了解决近忧之外,目前阿特斯等企业要转型为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改变单一产品提供商的被动局面。“做好跑马拉松的准备,不要让现状给吓着,同时也不要希望两三个季度就好转。”阿特斯董事长瞿晓铧如是说。

瞿晓铧认为,美国在2008年通过应对金融危机的法案,对光伏企业大肆补贴,“而阿特斯并没有获得政府补贴,欧美这是在贸易战中滥用规则。”

面对如此不利的局面,沈宏文认为企业结成联盟,共同上书欧盟,详细解释我国光伏产品不存在倾销行为,劝其打消“双反”念头;同时,企业应当大力开拓亚洲、非洲、中东市场,分散风险,降低对欧洲市场的依赖程度;最后,企业应趁机加强内部结构调整,提升产业竞争能力,寻求新的赢利增长点,走出不利局面。

原先,SolarworldAG在美国只对中国产电池进行“双反”。此后,中国出口往美国的光伏组件所用电池,大多从我国台湾地区购进。据阿特斯介绍,他们所用的电池组件多数来自台湾茂迪,台湾地区企业因此借机涨价,电池价格平均上涨10%左右。

在这个过程中,我国大陆部分企业将自己生产的电池运到台湾,从台湾贴个牌再运回内地,但这样也增加了电池成本。

SolarworldAG在了解到中国光伏企业的上述变化后,在诉讼中,要求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全方面的“双反”,这将使中国非常被动,几乎没有回旋的余地。

就上述问题,时代周报咨询中国光伏业联合应诉美国“双反”调查的代理律师李磊。李磊告诉时代周报,他正在积极应对美国10月份的“双反”终裁。此外,他也正在准备材料,看欧盟是否立案,以做相关安排。

中国望欧盟谨慎

在美国对中国光伏产业展开“双反”调查以来,中国光伏业曾要求对美国出口中国的上游光伏制造设备、多晶硅展开“双反”调查。目前,中国商务部已确认在多晶硅领域对美国发起“双反”立案,对韩国发起反倾销调查。

四家中国光伏企业同样也反对中国对美、韩光伏产品进行报复式制裁。他们认为,一切贸易保护主义都不利经济发展。英利集团宣传部部长王志新告诉时代周报:“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希望能通过双方对话的形式解决问题,而非关税壁垒等贸易保护措施,这样下去必然双输。”

目前,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已介入该事件。该机构认为,如果欧盟最终立案,将是中欧史上规模最大的贸易摩擦,“中国产品近年的价格下降,主要是国际原材料价格的大幅降低,中国的竞争优势在于技术进步和集约化生产,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并降低了成本,绝非倾销和补贴行为。”

“考虑到该案的重大影响性,我产业呼吁欧委会严格遵循WTO及欧盟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光伏产业发展的大环境、大背景,秉持严格、审慎的态度审查表面证据,作出公正的决定。”机电商会发布的声明中如是表述。

沈宏文认为,光伏产业进入低谷期,发展状况堪忧,世界各国光伏企业普遍陷入亏损困境难有起色,试图通过打击我国光伏企业,为其本土公司提供喘息之机。

另一方面,我国光伏产品价格低廉,对国外光伏企业造成严重冲击,为国外“双反”提供口实。

“我国可能会在欧盟作出决定前,派一个代表团跟欧盟举行高层对话,让他们放弃立案。”阿特斯市场部经理王志军告诉时代周报。

此前,商务部发言人曾警告欧盟谨慎对待光伏“双反”,否则会引发贸易战。这意味着,如果欧盟对中国光伏业进行制裁,中国会采取报复措施。

据公开消息,虽然我国光伏产品主要出口欧美,但主要利润却被欧美取得。以研发和生产设备制造占优势的欧美,通过向中国转让专利技术、出口制造装备赚得盆满钵满,而我国生产大多集中在组件端,这仅占整个光伏价值链的8%-10%。

“如果对中国光伏业‘双反’,中国光伏业虽然倒下了,但也不会再进口他们的专利和设备,他们也会失去更多利润。”阿特斯宣传人员沈杨子告诉时代周报。

“与美国打压中国光伏业不同,欧盟内部反对的声音也很强烈。欧盟发展清洁能源,受益于中国物美价廉的光伏产品,如果欧盟对中国采取‘双反’措施,自己的损失会更大。同时,欧盟债务危机之时,也希望中国能伸以援手,因此也不希望在这个当口激怒中国。所以,‘双反’调查最后走向,受多种因素影响。”孟宪淦如是说。

孟宪淦认为,中国光伏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备较强优势,现在是很好的调整时期,在此期间,大部分落后产能会被淘汰,“企业应该趁此机会攻克关键技术,发展关键材料,尤其是要了解我国和其他国家政策,光伏是一个政策市场,不懂政策则做不好光伏。”

产业格局亟待谋变

在接受时代周报采访时,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坦言,此次新能源面临如此被动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地方政府起到了负面作用,“在相应工作中,缺位与越位同时存在,致使我国光伏业没有得到合理发展,给了国外对中国反补贴反倾销的理由。”

“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急功近利地支持企业发展光伏项目,各地峰涌而上,导致光伏业产能迅速扩张,并且政府在各方面对生产环节进行补贴,比如以非常低廉的价格甚至零地价向企业转让生产用地,并给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林伯强说。

孟宪淦有些担忧,如果欧洲“双反”也实施起来,企业70%以上的市场会受到影响,甚至会失去市场,如此一来中国光伏业会崩盘。

据了解,美国和欧盟的做法是对上游研发环节和下游电厂环节进行补贴,通过这种措施同样可以促进光伏生产业的发展,并且还能迅速发展太阳能发电行业。

林伯强认为,前几年地方政府看到光伏产业能迅速赢利,纷纷上马光伏业,但国内对光伏安装应用补贴不到位,甚至对光伏发电没有有效鼓励措施,导致光伏发电在国内发展缓慢。据了解,目前新能源在我国能源占比不足2%。

在林伯强看来,对生产环节的补贴,使光伏产品价格下降,出口欧美时价格低于其他国家,但我国新能源并没有因此得到多少发展。我国地方政府出台的各种光伏政策虽然促进了各地经济增长,但有补贴国外光伏发展的倾向,当光伏企业遭遇“双反”时束手无策,寄希望于国家出面。

而在国家层面上,林伯强认为,政府在光伏业发展方面存在多方面失误,“早期光伏业迅速发展时,国家没有从战略上制定合理规划,让光伏业有序发展,并且在光伏上游研发和下游发电补贴都不到位,使我国光伏业在装备和技术方面都受制于人。”

目前,我国光伏业只有10%左右的利润,其他利润都被设备和研发环节赚去,这是欧美企业的强项,“我国需要加强对研发和下游安装的支持力度,对上游和下游进行补贴,这样才会避免受到‘双反’的制约,同时促进我国光伏发电业真正发展起来。”林伯强说。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志鹏则认为,除了重点发展研发和支持下游发电外,光伏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在国外建厂以图规避双反也是应对良策。

“当年日本汽车企业受到美国制裁,为规避制裁,日本到美国本土生产,这使美国车企仍旧保持龙头地位,现在日本汽车企业的研发中心和生产重头都在欧美,但利润留给了本国。”李志鹏举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