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申购保障房改摇号为按收入人口计分

来源:齐鲁晚报
2012-09-12 08:45:00

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于9月10日正式出台实施,根据该《规则》,青岛申购保障房排序不再用摇号的办法,而改为打分,按分数高低排序,这一办法的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此举将使保障房申购更加公平公正,更大限度地实现保障房“谁最需要谁先得”。

根据该《规则》,以往申购保障房按照困难程度排序,公开摇号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的方法已被新的计分规则替换。青岛市区家庭今后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房时,将根据申请家庭的住房、收入、年龄、家庭人口状况等因素综合计分,按照轮候排序计分规则确定选房顺序。

计分规则的分值分为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包含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状况、申请家庭收入状况、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申请家庭人口状况,分值合计100分。附加分主要依据申请家庭取得登记资格时间进行加分,每满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加分总值不超过10分。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家庭,可通过青岛住房保障网(www.qdzfbz.gov.cn)查询自己家庭的综合计分,也可到辖区住房保障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查询,最终计分以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组织轮候排序计分活动上的计分结果为准。如有申请人放弃选购住房权,将按顺序由后面一位申请人进行递补。

□相关链接 青岛申购保障房基本分积分规则

一、按家庭住房面积状况计分(最高35分)

(一)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35

(二)限价商品住房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35

二、按家庭收入状况计分(最高10分)

(一)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20(含)元的计10分;高于920元的计7分。

(二)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64元(含)的计10分;高于1864元的计7分。

三、按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状况计分(最高35分)(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80)×35

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平均年龄80岁(含)以上为最大分值,计为35分。单身申请人年龄作为平均年龄带入上述公式计算。

四、按申请家庭人口状况计分(最高20分)

一人户家庭计5分;两人户家庭中,家庭成员为同一代的计10分,家庭成员为两代的计15分;三人及以上户家庭计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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