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进入管网建设利好天然气市场改革

作者:林伯强 来源:科学时报
2012-09-27 09:21:00

日前,西气东输三线工程的核准文件的下发已经提上日程,西三线即将全面开工的同时,总投资达1160亿元的管道工程招标再次吸引人们的目光。此前,便有消息称中石油、宝钢、全国社保基金、城市基础建设产业投资基金等多家单位拟通过设立合资公司进行管道建设。而由全国工商联发起的产业投资基金则成为民间资本正式参与西三线基础设施建设的平台。

此举一出,便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与前段时间引导民资进入能源行业的举动结合在一起,似乎更加印证了政府对于引入民资的强烈愿望。更早的时候,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就明确提出:支持民间资本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投资建设跨境、跨区石油和天然气干线管道项目。《意见》提出后,业内普遍唱衰,在没有明确提及如何保障民营资本权益、缺乏独立有效的监管机构的情况下,该政策实施起来困难重重。

作为今后几年我国清洁低碳发展中最具潜力的煤炭的替代品,近年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迅速,天然气消费量从2000年的245亿立方米增加到2011年的1311亿立方米,占一次能源结构比例从2.2%上升到近5%。随着三大天然气管道(中俄东西线、中缅、中亚)通气,2015年我国天然气占一次能源结构比可能上升至8%。可以预见,未来天然气市场仍可保持快速增长,为投资者所关注。

中国的天然气产业是一个资本密集型产业,由于需要大规模的资本投入,目前产业链呈现出较高的纵向一体化,天然气的中游领域基本成为三大石油公司生产、销售天然气的附加产业。天然气管道建设也是国企独大。截至2011年底,中国天然气管道总长约为5万公里,而中石油的管道总长达3.6万公里,占全国的75%以上。在上游领域,2006年新奥能源获得天然气进出口权利,名义上打破了原有天然气进口权的国有垄断,却因为缺少接收天然气的基础设施,使得该进口资质有名无实。下游的燃气企业受制于国有企业对气源的垄断,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力,市场竞争力也随之减弱。产业链垄断即使有短期保障供应的好处,中长期而言,显然不利于市场化改革,对终端消费者一定不是好事情。

目前中国天然气运输管网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随着西三线工程的全面开建,对下游的钢材、管道等一系列行业均有促进作用,首先获益的无疑是管道运输行业。政府显然欢迎民营进入,因为民营资本进入天然气管道建设对国内天然气生产效率及行业竞争,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是目前天然气价改和市场竞争的重要前提条件。但是,力量对比悬殊,加上种种体制、市场问题,民营管道企业的机会的确不能乐观。

目前民企进入对于打破天然气行业国有垄断局面应该没有实质性作用,但对于中长期在行业引入竞争、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大有益处。目前国际上现行的竞争型的天然气管网市场模式多为“强制无歧视第三方管网准入”模式。该模式的核心在于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平等地向供气商提供服务,不得排斥其他供气商,不得为关联企业谋取竞争优势,同时公开、平等地向所有用户提供运输和存储服务。这一制度打破了大国企纵向一体化格局,实现了管网独立,使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最终使终端消费者获益。

政府可以西三线的建设为契机,将合资成立的管道建设公司作为改革天然气产业链、引入竞争的过渡性手段。目前,中石油对管道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2%,这个比例能够保证中石油对管道运输业务的支持力度,保证安全平稳供气,而民营资本持有一定份额的股份参与管网开发。政府甚至可以考虑,在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监管法律制度和高效、有力的监管机制之后,降低中石油对管道公司持股比例,最终推动实现管网独立。

显然,目前国家对于能源行业引入民资、打破垄断、实现市场化改革的愿望十分强烈。短期内,天然气价格改革比较迫切。在目前天然气占能源结构比例很小的情况下,进行价格改革可以减少改革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改革压力。而长期而言,天然气市场要健康发展,可能需要有意识地限制上游企业对下游市场的过度介入,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降低国有大型企业对于上中游产业的一体化垄断程度;在上游领域实现多元化,并实行强制性无歧视管网第三方准入。最后,在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应当考虑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这对于厘清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战略和规划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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