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提醒:非法使用无线电最高可罚5万

来源:南方日报
2012-10-02 08:19:00

国庆长假,是对讲机、车载电台等无线电设备使用的高峰期。为方便旅途中的相互联系,许多车主或驴友都会随身携带无线电设备,这些无线电爱好者也被称作“火腿族”。昨日,广州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醒市民,无线电使用需报国家机关审批,未经审批擅自使用者系违法行为,将受到没收设备、最高罚款可达5万元的处罚。

九成对讲机涉嫌非法使用

根据我国法律,无线电频谱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无线电频谱实行统一规划、科学管理和有偿使用。所有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审批手续,领取电台执照后方能合法使用。

广州市科信局无线电管理处处长廖金成表示,广州市民间非法使用无线电台(站),侵占频谱资源的现象较为普遍。以番禺区为例,2010年通过技术手段摸查,发现该区拥有各类无线电台(站)如对讲机等设备约13000台,其中90%均属非法使用,仅有不足一成的设备经过合法登记。

地铁民航考场是重灾区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刘泉宝表示,“未登记的对讲机等无线电设备,会对正常的无线电频道进行侵占,地铁运营、民航安全、考场安全都是受非法无线电侵占的重灾区。”无线电市场的监管力量太弱,也是导致目前行业乱象的主要原因。“缺乏执法队伍,全市相关工作人员仅20多人,监管几万部对讲机(甚至可能超10万),显然远远不够。”

个人业务无线电台(站)如何申请登记,可向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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