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君正许克振任副省长 曾欣任省公安厅厅长

来源:湖北日报
2012-10-09 14:40:08

    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闭会

    李鸿忠主持 通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等

    任命王君正许克振为省政府副省长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李保林、通讯员周丽)昨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武昌闭会。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主持会议。

    会议在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兆满作的关于《湖北省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后,表决通过了这个条例。该条例把党中央对湖北的战略定位,省委对构建重要战略支点的总体布局、工作重点、保障措施,以及近年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做法和经验上升为法律规范,对动员和鼓舞全省人民,凝聚各方面力量,引领和推动支点建设,奋力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现富民强省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在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章新生作的关于《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后,表决通过了这个条例。该条例用法规“硬措施”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体现了省委抓发展、促跨越的决心和信心,必将极大地推动我们抓住“黄金十年”重要战略机遇,实现湖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在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德文作的关于《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后,表决通过了这个条例。该条例有利于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会议在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栾丽娜作的关于《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后,表决通过了这个条例。这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促进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工作,对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省人大农村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受省长王国生委托,副省长郭生练宣读了《关于王君正同志任职的议案》、《关于许克振同志任职的议案》和《关于曾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会议决定,任命王君正、许克振为省政府副省长;免去吴永文的省公安厅厅长职务,任命曾欣为省公安厅厅长;免去焦红的省卫生厅厅长职务。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名单另发)。

    本次会议对《湖北省国防动员条例(草案)》和《湖北省水路交通建设与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对法规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在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李鸿忠作了总结讲话。他说,本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我省推进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土地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委员对以上报告的审议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整理后转交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李鸿忠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社会保险意识;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重视弱势群体的参保问题;进一步强化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管和使用,充分发挥保险监督委员会作用;加快社会保险地方配套法制建设,更好地推动社会保险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要继续做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以文化强省建设为目标,加大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和文化阵地建设;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加强对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重视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培养文化产业人才,不断增强和壮大我省文化软实力。

    李鸿忠强调,要紧紧抓住建立湖北武陵山试验区、推进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这一难得的历史机遇,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政策落实;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环保力度,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注重特色绿色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考核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试验区建设更好更快、更加健康发展。要继续加大土地管理力度,制定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促进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珍惜土地、保护土地的良好氛围。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苏晓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任世茂、李春明、吴永文、罗辉、周洪宇、林志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秘书长范兴元出席会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部分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各市州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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