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厅获悉,根据财政部刚刚公布的各省份2011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分析评价结果,厦门以99.7的综合得分,在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一。在列入评价的四个大项的考核中,除“教育附加征收率”被扣0.3分以外,其他三项指标包括“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财政教育支出比例”及“土地出让收益教育基金计提率”,均获得满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大力实施教育兴市战略,依法落实教育投入“三个法定增长”。按照财政部考核口径,2011年我市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14.2%,超过中央下达的13.9%指标要求,有力保障了我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
继2007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双高普九”和2009年获颁“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地区”称号之后,我市又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并被确定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