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至上海高铁降了2元 降幅没网友计算的那么多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2-12-25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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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铁道部正式公布了明年元旦起全国火车票降价的消息,并说明了降价的计算方式。铁道部表示,根据国务院第628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明年1月1日废止。从当天起,火车票价相应下调,执行取消强制保险后的新票价。除实行公交化票价的线路外,每张火车票的票价都会有所降低,最少扣减额0.5元。明年,很多火车票会出现零头儿。

■减少基本票价的2%而非全部票价

铁道部表示,《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铁路之保险费,包括于票价之内,一律按基本票价百分之二收费”。也就是说,强制保险费不区分列车等级和席别,每张火车票中均包含,都按基本票价的2%计算,而不是全部票价的2%。网友理解的降价是全价票基础上的2%,但铁路部门表示,该种理解是不准确的,应是基础票价的2%。也就是说,网友计算北京南至上海虹桥高铁列车二等座原价555元,减少2%后,新票价应为544元,但按照基础价计算后,实际的新票价为553元。

取消强制保险的同时,铁路部门将采取适当缩小票价计费单位,降价幅度等于或大于强制保险费的处理方式。具体为:将旅客票价最小计费单位由1元调整为0.5元,强制保险费不足0.5元的,票价相应降低0.5元;超过0.5元、不足1元的,票价相应降低1元。除实行公交化票价的线路外,每张火车票的票价都会有所降低,最少扣减额0.5元。为了做好这项工作,2013年1月1日以后的车票于2012年12月25日起发售,同时预售期恢复为12天。

■北京至上海高铁降了2元

昨天,记者登录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12306.cn)进行票价查询发现,明年1月1日的部分高铁票已经显示降价。北京南到天津的城际列车,旧票价为特等座94元,一等座66元,二等座55元,减去保险费用后,各席别均降了0.5元。即新票价为特等座93.5元,一等座65.5元,二等座54.5元。降了全部票价的0.9%。记者又查询了北京南至上海虹桥火车站的G101次列车,旧票价为商务座1750元,一等座935元,二等座555元。减去保险费用后,各席别均降了2元。商务座1748元,一等座933元,二等座553元。降了全部票价的0.4%。

■退票费标准仍为5%

由于今后铁路票面出现了0.5元的零头数额,旅客在退票时损失的票款该如何计算呢?铁路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根据铁道部规定,自2011年9月25日起,火车票的退票费标准调整为每张车票面额的5%,退票费最低按2元计收,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

今后火车票的退票费收取标准依旧为票价的5%,但是会以5角为单位,2.5角以下舍去,2.5角及以上进为5角。

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旅客购买了京津城际的二等座火车票54.5元,想要退票,按照5%来计算,旅客应该损失2.725元,按照以5角为单位计算,0.725元大于0.5元,旅客只要损失2.5元即可。比现在的3元少扣掉0.5元。

新闻内存

废除强制险后旅客乘车出现意外如何索赔?

铁路强制险取消后,如果旅客在乘车过程中出现意外,铁路部门是不是就不用管了?

铁道部昨天表示,废除强制保险后,旅客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属于铁路运输企业责任的,铁路运输企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赔偿。北京中兆律师事务所的朱公卫律师告诉记者,旅客购买了火车票后,就与铁路部门构成了运输合同,铁路部门就有责任保障旅客的安全,将旅客平安送往目的地。如果在此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责任方就要承担侵权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并对旅客进行赔偿。

目前,旅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123条、《铁路法》第58条和《侵权责任法》第73条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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