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组合拳降流通费用 削减制度成本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2-12-27 10:44:14

“力度高于预期”

1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措施(详见新闻附件),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下称“39号文”)。

有专家指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从降低经营成本、清理整顿收费、减轻税收负担、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等方面多管齐下,打出了“组合拳”,相关政策措施不乏新意,如首次提出“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等(详见新闻附件)。

若10项政策能全部落实,将使得国内流通行业的经营环境有很大改观,但其中关键还是要看“落实”。对于一些目前仍比较原则性的提法,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眼下,流通产业备受诟病,“重生产、轻流通”的传统观念,造成中国流通领域发展滞后。

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和国家统计局一起研究的通报,去年和前年国内物流成本占GDP(国内生产总值)近18%,而大部分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为8%~10%。

近年来,蔬菜、猪肉等农产品价格屡屡坐上“过山车”,“价贱伤农”和“价贵伤民”怪圈反复出现。究其原因,流通不畅,尤其是“最后一公里”难题成为农产品价格非理性上涨的背后推手之一。

削减制度成本

《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专家组成员、北京工商大学贸易系主任洪涛说,此次出台的10项政策措施是“39号文”的具体化。

39号文于今年7月11日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于8月3日下发,被称作近年来涉及范围最广、相关举措最全、给流通企业带来最大实惠的一份文件。随后的9月,改革开放以来首部国家级内贸发展专项规划《国内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公布,流通产业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研究部副主任赵萍认为,这次10项政策措施要比其此前预期的“内容更丰富、规定更详实”,例如:在再次强调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的基础上,首次提出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提出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规,以法规来整顿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行为;在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一项上,提出供郊区农户可以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首次提出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

据了解,目前流通成本主要包括制度成本、流通迂回成本以及正常流通成本,其中占据50%的为制度成本,后者即包括在此番规范清理之列的“检验费、代理费等”。洪涛认为,要想降低流通成本,削减制度成本至关重要。

此外,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实施日期确定为“2013年起三年内”。据洪涛介绍,这两项税费的减免,可使一个普通市场每年减负约200万元。

在赵萍看来,“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也是10项政策措施中的一个亮点。

“现在社会上下都很关注流通产业成本问题,都认为我国流通产业成本过高,但是从没有一个科学的数据依据。”在赵萍看来,“无论是需不需要降低成本,还是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都需要数据来说明。”

“还是以短期考虑为主”

赵萍认为,如果10项措施能全部落实,会令流通产业的运营得到很大改观。

不过,能否落实还需拭目以待,而通过以往的执行情况来看,要想全部落实,“难度不小”。“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以前就提过,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得不到落实,因为商业企业的实际运营时间与目前执行的"峰谷电价制度"相矛盾,因此各个部门便以不同的制度为依据,不执行"工商同价"。”

洪涛则认为,无论是前期出台的“39号文”还是最新出台的10项政策,还是以“短期考虑”为主,而要想促进中国流通产业的发展,必须要改变目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出台更长期更规范的长效措施。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流通领域存在的核心问题仍是组织化程度低,流通环节过多。根治流通顽症,降低流通环节费用,最终的解决方案还是要加强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提升信息化水平,培育流通企业核心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措施,国务院常务会议昨日同时提出四点要求:

一、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试点办法,降低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

二、加快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积极发展信用消费。

四、各地区要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观察人士指出,包括税制改革、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信用消费在内的一系列措施,有着眼长效的意味在内。

另据国务院常务会议昨日透露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针对流通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展开专项督查。

全国流通工作会议“目前仍在筹备”

伴随着相关政策的出炉,市场眼下的一大疑问是,一再延期的全国流通工作会议是否仍会召开?

对此,商务部原部长助理、商务部经贸政策咨询委员会成员黄海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目前仍在筹备”,具体召开日期尚不得而知。

赵萍认为,即便是流通工作会议召开应该也不会再出台更具体的措施,“流通工作会议应该是做一些顶层设计。”

早在今年3月初,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就曾表示,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将以国务院的名义召开,“全国"两会"以后”就会召开。

但流通产业多头监管的现状,决定了全国流通工作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远比预期要来得复杂。

改革开放以来由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流通工作会议仅一次,会期两天2005年4月14日至15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仪当时指出,力争到2010年初步实现流通现代化。

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定于周五召开”

全国流通工作会议何时召开仍不得而知,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则已敲定日期。市场将从中寻找来年促消费的政策线索。

黄海昨日透露,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定于本周五召开。

此前的12月1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促消费的政策,“有关消费促进的措施大家关注一下这个月底即将召开的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商务部领导将会在会上提出一些思路,还会陆续制定配套的具体政策。”

同一天,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提到,明年将继续推广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出台鼓励节水产品、家庭自给式太阳能产品消费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养老、康复等服务机构;研究实施信用消费促进政策;实施降低流通费用综合工作方案。

新闻附件

降低流通费用10项政策

(一)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同价,用水执行工商业用水价格的较低标准或非居民用水价格。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同价。尽快实现工商业电费同价。

(二)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市场按保本微利原则从低核定收费标准。全面实施收费公示制度。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要开设专门区域,供郊区农户免费进场销售自产鲜活农产品。

(三)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制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规。

(四)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深入推进收费公路专项清理,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抓紧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完善通行费形成机制。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逐步取消西部地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

(五)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规范清理初装费、维修费、材料费、检验费、代理费等费用,公示收费标准。尽快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

(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

(七)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将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扩大到部分鲜活肉蛋产品。2013年起三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八)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优先保障农产品市场和便民生活服务网点用地。鼓励各地开辟免费使用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场。

(九)规范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行为。为物流配送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十)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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