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扩围 会否响起“涨”声一片?

来源:兰州晚报
2013-01-07 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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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租房也要缴税。继上海、深圳、沈阳之后,武汉、西安、合肥等多个城市近日也都出台或修订了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按照房租的一定比例征收房屋租赁税。许多租房族担心,房租会否因此水涨船高,成为不可承受之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联合公布的《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目前,上海、北京、深圳、沈阳、杭州等城市已开始征收房屋租赁税。西安、哈尔滨、天津、成都、长沙等城市正在酝酿制定相关细则,或将于不久开始实施。一场席卷全国的租房税潮席卷而来。

然而,《武汉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11年3月15日就已正式实行,但由于遭遇多方面的困难,迟迟未大规模推开。据统计,武汉一、二、三居室的平均租金为每月1542元、1790元和2450元。如果加上税费,一套房子仅房屋租赁税一项,一年就得800至1200元,相当于每月多交100元。记者随机走访了武汉几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均表示很少有房东主动在签订合同后备案。虽然房租税的缴税主体是业主,但实际上,大多数房东都会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租客。有置业顾问说,租房税会在一定程度上推高房租的上涨,房东会直接提高租金来缴税。

强制的备案,转嫁的税金让租客“不能承受之重”,如何才能租住得安心舒适,成为租房族最大的心愿。专家建议,尽快建立合理的征税制度,加大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稳定或降低房租价格,维护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平稳。

据了解,部分城市规定,月租800元以下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减税申请。还有城市规定,有经济困难的租客或房东,可以适当予以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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