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寿宁夏分公司被罚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2013-01-25 09: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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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保监局日前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年1-1号),给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人寿”)警告并处4.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你公司存在在银保业务培训中使用存在误导性内容的培训材料;在产品说明会上使用存在误导性内容的产品宣传材料;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未在保单犹豫期内进行回访违法违规行为。

宁夏保监局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有太平洋寿险宁夏分公司《07银保产品体系》、《专业化销售流程》、《银行保险产品解读》等培训课件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太平洋寿险宁夏分公司银行保险部培训课件目录(一至三)》、《鸿发年年产品说明会课件》电子版及纸质材料、《石嘴山中心支公司2012年产品说明会清单》、《惠农支公司2012年产品说明会清单》、《至秦团队2012年产品说明会清单》、《个险渠道抽查核实情况一览表》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宁夏保监局认为,在银保业务培训中使用存在误导性内容的培训材料和在产品说明会上使用存在误导性内容的产品宣传材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你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未在保单犹豫期内进行回访的行为,违反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依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决定给予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宁夏分公司警告并处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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