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再迎三项新政:债权投资改注册制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3-01-29 09: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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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险机构投资能力分类考核,按股票、股权、不动产、无担保债券、衍生品、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设定七类标准。

保险参与期指时间表将晚于市场预期

继去年推出多项投资新政后,上海证券报昨日从权威渠道获悉,保监会即将再度推出三项新政,包括:《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对于即将实施的三项新政,保监会昨日在京召开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通报闭门会议,为保险公司投资“掌门人”逐一答疑。

据多位与会高管透露,三项新政亮点纷呈,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金投资范围、降低投资门槛、细化风险管控,逐步接轨国际成熟市场。

首先,借鉴香港证监会制度,在保险投资能力建设中引入风险责任人制度。对保险机构投资能力进行分类考核,设定股票、股权、不动产、无担保债券、衍生品、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七类投资管理能力标准,将此视为各机构能否开展各类投资业务的一大评判“标尺”。

其次,进一步降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债权投资计划门槛,从备案制调整为注册制。今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债权投资计划,改向保监会指定注册机构报送注册材料,目前注册机构临时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最初的审批制到备案制,再到如今的注册制,保险机构发行债权投资计划的流程更便捷、效率更快速,更关键的改变是,将由市场而不是监管部门来承担企业资质的风险。

再者,暂停六年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创新试点”将重新开闸。据知情人士透露,保监会曾于2006年放行华泰、人保、太保和泰康等四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该试点,即面向保险机构发行类基金投资产品,旨在为那些没有直接入市资格的中小保险公司去投资股市。

不过,由于当时法规制度没有跟上,保监会此后便暂停了试点。业内人士将这一试点的重新开闸解读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加入大资管时代竞争前的重要“试水”。而对于市场关心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获准开展公募基金业务”,保监会在上述闭门会议上并未提及。

此外,对于目前已经出台政策但尚未实施的投资事项,如保险资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等,保监会负责人也进行了解读。

据知情人士透露,已有多家保险机构报送了参与股指期货的材料,市场原本预计今年初保险参与期指即可试水。不过,保监会昨日在上述会议上明确表示,目前相关账户开立规则等技术环节需要进一步落实,保监会将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待相关问题解决后,即可实施。业内人士预计,保险参与期指时间表将晚于市场预期。(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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