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节能服务公司不仅可以分享企业节能产生的效益,还可以将节约下来的能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转为节能量在市场上进行交易,获得额外收益。
中国证券报记者2月1日从北京环境交易所了解到,首批三个节能项目的部分节能量成功交易,节能量共计216.6吨标煤,约13万元。本批交易涉及的节能项目全部为节电项目,其节能量来自于用能单位实施的路灯、照明灯或换新风节能改造。据悉,这也是城市公共管理领域和商业领域节能量的首批交易。
北京环境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和消费领域在推行节能量交易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节能量交易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节能量作为一种资产,对商业和个人用户来说具有潜在收益,可以为用能单位、个人用户、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产品厂家导入新的利益开发和分配机制。下一步考虑将节能量交易延伸到消费领域,主要在电商渠道推行
“节能补贴”等模式。
节能量交易条件已具备
本次成交的三个节能项目是由香港碳谷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富华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博尚信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购买了来自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和深圳市万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的“深圳滨河大道HID路灯节能”、大商集团(郑州)“新玛特总店综合节能”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零维护新风改造”等三个节能项目的部分节能量。
本次交易涉及的节能项目全部为节电项目,采集电表的基础监测数据,项目监测和核证标准来自碳战军团开发的自愿节能量方法学,由第三方核证机构“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能源资源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对项目在相应期间产生的节能量进行核证与核查,在交易所平台上寻找适合的买家,最终成功转让相应节能量。
碳战军团董事长释一修表示,在国际上,碳交易、节能量交易都是由各类机构或企业到交易所平台上进行提交和注册,称为“方法学”,而我国由企业发布的方法学,尚属于首例。之所以低碳经济成为各国政要和经济学家广泛共识,其根本原因在于在经济学上碳排放和节能量具备“一般等价物”的属性,使其非常容易衍生为节能量交易、碳交易、碳税、碳汇、碳货币等金融工具。
北京环境交易所副总裁王辉军介绍说,目前节能量交易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借助互联网这一手段,商户和个人进行节能产品购买和使用、节能量数据上报、节能量交易申请等方面都有了方便快捷的渠道,智能电表、智能水表、智能燃气表等都可提供真实可信的实际使用数据,为节能量交易提供了技术保证。
提升节能服务公司竞争力
节能量交易模式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带来新的价值发现,为节能公司带来核心的竞争力。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虽然表面上我投钱,你节能,对于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是双赢机制。但事实上合同能源管理在推行中非常艰难,客户认可度、接受度有一定困难。而通过项目的节能量交易机制,给节能公司和用能单位都带来了共同的市场化效益,让节能公司和用能单位成为一个共同体。
作为此次的卖方,深圳市万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晓峰表示,此次公司出售了100吨标煤节能量,每吨600元,共计获利6万元。这6万元我们是和客户均分的,双方都收益。“今年万城股份对所有用能单位客户的节能项目按节能量交易标准进行开发,可以获得节能量指标认可,获得超值收益,项目配备的持证上岗核查员每月可以获得1000元以上工作津贴。”
深圳市龙富华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买方,其董事长莫家胤表示,购买节能量一方面是显示公司的实力;另一个原因是目前节能量的价格相对便宜,我们可以囤积,等以后市场规模大了,再去市场以更高的价格出售。
将延伸到消费领域
节能服务行业是在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倒逼”下蓬勃兴起的产业。该行业是为企业及项目在节能减排等方面提供服务和支持的新兴行业,其中合同能源管理的地位最为突出,是节能服务行业的核心力量。据了解,目前我国EMC市场大约70%集中在工业节能领域,有30%在公用事业和建筑节能领域。
《2012年度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报告》指出,截至2012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企业达4175家,比上年增长7%。其中,产值超过10亿元的企业有6家,超过5亿元的企业有18家。从业人员突破40万人,达到43万人,比上年增长14%。
在公共事业管理、商业和消费领域,由于用能主体非常分散,目标设定没有严格的要求,节能量作为一种资产,对商业和个人用户来说具有潜在收益,可以为用能单位、个人用户、节能服务公司、节能产品厂家导入新的利益开发和分配机制,具备节能量交易的内生需求。借助互联网这一手段,商户和个人进行节能产品购买和使用、节能量数据上报、节能量交易申请等方面都有了方便快捷的渠道。
北京环境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交所将把节能量交易延伸到消费领域,主要在电商渠道推行“节能补贴”模式,购买节能产品的用户作为节能量的生产者,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商作为节能量的购买者,厂商通过用户进行补贴的模式,从用户手中购买一定时期的节能量,从而把节能实惠真实地带给消费者,增强用能单位和公民自觉节能减排的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