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茅台五粮液被罚4.49亿
国家发改委上午称:消息还在核实
春节刚过,白酒行业又成媒体关注的焦点。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改委相关部门透露,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被罚4.49亿元,所罚金额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上午发改委称,消息还在核实。此前发改委表示,尚未将消息登在官方网站上,不清楚该消息从何种渠道流出。
无论此消息与处罚数额是否属实,茅台和五粮液的股价已经受到影响。对于茅台和五粮液是否应该受罚,业界众说纷纭。
媒体
茅台五粮液被罚4.49亿元
昨日,据中广网报道,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将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两者分别将收到2.47亿和2.02亿的罚单,占两家酒企去年销售额的1%。今年1月中旬,茅台和五粮液因试图控制经销商价格,制定“限价令”而先后被国家发改委约谈。
2012年12月,茅台董事长袁仁国向经销商放出“狠话”,要求茅台酒零售价不能低于1519元,并处罚了“违规降价”的经销商。在发改委介入调查之后,2013年1月16日,茅台发布声明废止了违反《反垄断法》的文件,并撤销了对相关经销商的处理决定,退还已扣减保证金。
无独有偶,去年12月,五粮液也对全国多家“低价、违规销售”的经销商进行处罚,并扣除保证金。在有关部门启动反垄断调查后,今年1月17日,五粮液也公告称,公司决定立即撤销上述处理措施,并严格依据《反垄断法》进行彻底整改。
发改委
“正在沟通核实”
如果爆料媒体所称的“4.49亿罚单”属实,这就是国家发改委在《反垄断法》颁布5年以来,首次对国内行业巨头开出反垄断罚单。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上述消息尚未获得相关部门确认。国家发改委昨天下午在回应茅台、五粮液被罚一事时称:“具体措施正在制定中,尚未将消息登在官方网站上。”发改委还表示,不清楚该消息从何种渠道流出,新闻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与内部多个部门沟通核实中。
发改委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发改委已注意到网络媒体对此的大量报道,但是尚未掌握具体情况,正在努力核实中,不确定何时能出结果,有消息会第一时间发布到网上。”
两酒企
尚未接到处罚通知
而来自茅台、五粮液的消息也称,企业目前还没有收到正式下发的罚款通知。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董秘樊宁屏的手机都处于“无法接通”状态,五粮液相关负责人则表示“对发改委的处理决定没什么个人看法”,但还未收到处理通知。
法律界人士则称,即使“罚款”消息属实,具体的罚单数额也需经过相关的程序才能最终确定。根据相关法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如果作出的处罚数额较大,还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也就是说,开出的罚单数额是否最终确定,还要看企业是否提出申辩。
本周以来,两酒企股价均出现异动。周一全天,贵州茅台跌4.35%,五粮液跌2.74%;昨日被传“受罚”消息后,贵州茅台和五粮液延续跌势,分别跌0.99%、1.55%。
首例纵向价格垄断事件
近年来,发改委加大了反垄断的执法力度,从去年的“电信反垄断案”到近日判罚三星等国外企业违反《反垄断法》,都引起了广泛关注。不过,与此前查处的垄断行为都发生在竞争者之间不同,此次查处茅台、五粮液垄断行为针对的是生产商和经销商之间的行为,这种情况尚属首次。
法律界专家普遍认为,茅台、五粮液主要是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两家酒企在1月份的公告中也披露,违法行为主要涉及其对经销商的价格控制行为。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主任黄勇此前就表示,茅台、五粮液事件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四年半以来第一次公开介入纵向垄断案件的调查,意义重大。
所谓纵向价格垄断,比如生产商和经销商之间达成协议,协议中规定经销商固定销售给下一家经销商或消费者的价格,或者规定最低的转售价格。
舆论观点“两极分化”
茅台和五粮液到底该不该被罚?观点出现了“两极分化”。普通公众多认为,两大酒企应当受罚,因其向经销商下达“限价令”的行为已较明显违背《反垄断法》条款。但也有许多行业人士对发改委此单“处罚”持保留甚至反对意见。
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酒企不再利用强势地位来控制和压迫经销商。他对发改委的处罚表示认同,因为这样“的确可以让白酒价格降下来”;但也同时强调称,在中国经济越来越市场化的当下,应该尊重市场规律,而不是依靠行政命令来管制。“只有价值回归理性的时候,白酒行业才可能长期地、健康地发展。”
“我对本次国家处罚白酒龙头企业深表震惊。”白酒业专家肖竹青表示,无法理解市场化程度很高的白酒行业遭遇政府行政干预,而真正垄断市场的一些国企等却平安无事。
研究员梅新育昨日在新浪认证微博公开表示:发改委拿茅台、五粮液开刀“纯属无事生非”。他认为,茅台五粮液压根不涉及什么国计民生,本来就属于奢侈品,实施一些相关的定价策略是理所当然。“这充分暴露了反垄断部门滥用权力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自主权的问题,需要探讨如何防范有关部门滥用反垄断法了。”(记者 窦媛媛)
白酒市场
茅台降了400多
还是没人买
贵州茅台、五粮液被传罚款的消息一出,不少投资界人士就在微博上喊出“跑路”的口号。而在股吧里,关于此消息的讨论也达到白热化,有坚挺这两家酒企的投资者愤恨地说:“造谣,这是造谣!”不过也有投资者称,今天这两只股票会大跌。
上午,贵州茅台并没有呈现大跌的局面,反而顽强翻红;五粮液有点不给力,上午飘绿。
职业投资人黄生一贯对茅台看不惯,他在微博上表示,高端酒价格还要雪崩,股价也一样。茅台拥护者但斌也在微博上对被罚一事送上数个哭泣的表情。
春节过后,包括茅台酒在内的高端酒还是一如既往地被冷落。水屯批发市场茅台批发商刘先生这个春节都没有过好,因为手里的茅台老是出不去,“根本没有人来买,我为了资金流动,开始做低档酒生意了,另外做些烟草买卖。”据上海媒体报道,53度飞天茅台的价格已经降至每瓶1000元。上午,刘先生说,他这儿的价格为每瓶1100元左右,“从二十多天前就一直往下跌,现在总体跌了四百多了,还是没人买。”刘先生迷茫地望着前方,眼神里满是疑问:“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尽头?”
限价令引火烧身
茅台和五粮液两家国内知名酒企的垄断行为,此前已经露出端倪。据悉,去年12月18日,贵州茅台经销商大会在山东济南召开,董事长袁仁国在会上发出“限价令”,要求经销商们不得擅自降价。茅台集团此前要求经销商“53度飞天”零售价格不能低于1519元,团购价格不能低于1400元。不久,3家茅台经销商由于低价和跨区域销售被处以暂停执行茅台酒合同计划,并扣减20%保证金,以及提出黄牌警告。另外,五粮液也曾经对12家降价或窜货的经销商进行通报处罚。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这也成为认定茅台和五粮液两家酒企实施垄断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4.49亿元的罚款金额,是上年度两家酒企销售额的1%。这个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呢?《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