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期指标将到期 不买车本月将收回

作者:林翎 穗交宣 来源:羊城晚报
2013-02-20 15:12:00
分享

自广州市开始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工作以来,已完成了6期指标的配置。根据《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其中个人在取得增量指标后,在办法试行期内,不得再次申请增量指标。

据介绍,去年8月27、28日两天分别举行的车辆指标摇号和竞价,原计划共有指标10907个,实际成功配置增量指标6321个,配置成功率58.0%。广州市指标办提醒市民,已取得指标的个人(单位)尚未办理车辆登记的,抓紧办理相关业务手续,市指标办将按期对逾期未使用的中小客车指标予以回收。请已取得中小客车指标个人(单位)及时登录广州市指标调控管理系统网站(http://jtzl.gzjt.gov.cn)查阅持有指标的有效期,并及时在指标有效期内完成车辆的登记手续。

分享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