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司机"被查当场再喝 喝成多少就按多少处罚

作者:安然 来源:北京晚报
2013-02-20 15: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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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官方微博昨天发布信息,今后交警查酒驾时,如果发现驾驶员当场继续喝酒,企图用“我是刚当着你的面喝的”为由逃避处罚的,民警以现场抽取驾驶员血液的检测数值作为处罚依据。在极端情况下,本来可能只是酒驾,多喝一口成了醉驾,也要按照醉驾处罚。

“如果晚上喝了酒开车,见到交警夜查,停到路边,当着警察的面,拿出一瓶酒当场喝一口,警察就没辙了。”类似这种试图“险中求胜”逃避酒驾处罚的方法,曾经在酒桌上广泛流传。但根据公安部的明确指示,这样的偏方将彻底失效。

“其实在北京,这种方法早就没效果了。”多位城区一线交警告诉记者,司机“现场喝”的做法并不罕见。曾有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撞人后,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当处理事故的交警赶到急诊室外时,发现司机不知从哪儿买了一瓶“小二”,正一口一口地喝。民警迅速给他抽了血,经查验,从酒精含量的浓度上分析,不可能是刚刚喝的。据介绍,酒精进入血液之后,酒精含量的浓度变化是有规律可循的。只要及时抽血检验,完全可以确定其之前的酒精含量。

但也有一线执法民警告诉记者,在公安部的规定出台之前,确实有空子可钻:“比如说,司机见到我们,把车门一锁,对着我们取证用的摄像机,拿出一瓶酒猛喝,然后用各种手段拖延。一两个小时以后再进行抽血检测,这时我们只能确定他是喝了,但无法确定他是属于酒后还是醉酒。”在醉驾入刑之后,所有上呈法庭的证据都必须无懈可击,假如用这样的证据起诉“危险驾驶罪”,很可能会被法庭认为不够充分。不过,根据最新规定,如果今后司机再用类似的方式,最终倒霉的就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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