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保护出"新招" "合规性"贸易壁垒

作者:王立 来源:国际商报
2013-03-25 08:23:00
分享

美国贸易保护出

美国贸易保护出

当前,中美两国在不遗余力地发展本国相关产业。美国业界深感我国各产业迅速崛起给其带来的巨大压力,为了在后危机时代依然保持世界经济霸主地位,不断攫取超额利润,出于实现其外交政策、国家安全、环境保护、国民健康等考虑,美国正不断利用贸易政策表面合规性,对中国等贸易伙伴的一些进口商品采取限制和控制措施,以达到扼制竞争对手的目的。

“合规性”贸易壁垒

为了自身利益,美国利用WTO规定不明确或缺乏有效约束的“灰色区域”条款,出台很难诉诸WTO的政策措施。特别是金融危机后,美国政府的“购买美国货”政策,就是利用WTO诸边协议《政府采购协议》(只有参加该协议的成员才能享受其权利的条款),针对中国、印度和巴西等还未参加该协议的成员,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当前,美国贸易保护领域已从货物向服务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和知识产权延伸,贸易保护手段不断翻新。在货物贸易上,保护手段从关税措施到环保、劳工安全标准和福利标准等非关税措施;在服务贸易上,在产品移动、人员流动和开业权等方面设置更多限制,出现排外劳工,禁止外国劳工参与美国工程建设等现象;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上,出现更多的非理性维权和任意侵权现象,给我国的国际贸易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和挑战。

同时,中美贸易摩擦涉及的产品从农产品、化工原料、鞋类、纺织品等初级产品或劳动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向钢铁、彩电、电信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转移。伴随我国产业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的升级,不断有新的行业和产品成为中美贸易摩擦对象,中美贸易摩擦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大。随着美国对华发起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案件的持续上升,美国成为迄今为止对华发起贸易摩擦案件最多的国家。加入WTO使中国最终融入了以规则为基础的全球贸易体系之中,中美贸易摩擦也由原来的双方单打独斗,转变为可以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相互开展反倾销调查已经成为中美经贸摩擦的新现象。

出口振兴的需要

美国紧盯中国加入WTO承诺不放松,通过多种方式对中国执行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利用各种政府和非政府报告对中国施压。中美关于“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近年来美国对华反倾销案件急剧增加的重要原因。入世以来,美国频繁引用《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价格可比性”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使其取代欧盟成为对华反倾销的第一大国。此外,为了监督中国入世承诺的履行情况,美国已经形成了由政府、企业、国会组成的多层次监督机制,对中国的贸易、投资、出口管制、人权、法律、宗教政策等一系列问题加以指责。事实上,通过对美国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领域进行分析,存在大量名义上符合或不违背WTO的有关规则,但实质上是为了保护美国相关产业和市场而滥用的一系列贸易壁垒,包括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等。

美国滥用“合规性”贸易壁垒是中美两国产业激烈竞争的必然结果。美国政府希望借助800多亿美元的投资,为民众提供46万个就业岗位,逐步落实当年出台的《国家出口振兴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使美国出口额在5年内翻番,增加200万个就业机会。目前,美国失业率仍处于历史高位,经济复苏进程缓慢,政府提振美国出口的计划举步维艰。落实该计划的一项重要手段就是所谓的“加速建设自由与公平准入的世界市场”。在此前“汇率战”未能得逞的情况下,美国又借助课征高额反倾销税等貌似“合规性”的手段发起贸易摩擦的策略也就顺理成章了。

合理利用WTO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于今后美国可以采用的对其国内产业进行保护的合法手段越来越少,反倾销作为保护国内生产商免受不公平竞争损害的一种简单有效办法,美国频繁对华实施反倾销。针对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指控压力加大的严酷事实,中国作为世界上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受害国,开始利用世贸组织的有关条款反击美国的不公正做法。尤其是争端解决机制,才能化被动为主动,最大程度地减少诉讼成本支出。在美国对华反倾销调查时积极应诉,并取得了历史上少有的好成绩,中国也开始对美国的进口苯酚产品、铜版纸等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并征收反倾销税。相互开展反倾销调查已经成为中美贸易摩擦的新现象,将对未来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中国要以今后面对的各个案件为契机,抛弃传统的“和为贵”思想,对于美国滥用WTO规则,应当诉诸于WTO,突破美国贸易保护措施的封锁,实现从贸易摩擦主要受害者转变为“维权强者”。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美洲大洋洲研究部副研究员,题目为编者所加)

分享
标签: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