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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讯(记者刘 浩)日前,上海市工商局发出2013年第一号虚假违法广告公告,对2012年已被该市工商机关查处的14则典型医疗广告案例予以曝光。记者获悉,本次公告案例主要针对上海市部分医疗机构利用自制印刷物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据了解,2012年上海市工商机关共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135件。上海市工商局表示,部分医疗机构自行印制各种广告印刷物,雇佣社会人员在地铁站、交通道口、经营场所等进行派发,广告内容未经上海市卫生主管部门审查出证,擅自使用未经证实的数据、获奖内容以及病例进行虚假宣传,违禁宣传诊疗效果,向消费者作不科学的保证和承诺等,对正常的医疗广告市场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本次被曝光的14家医疗机构是:
上海伊莱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奉浦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海淞医院、上海国济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江城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明珠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华肤医院有限公司、上海九洲医院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申诚医院有限公司、上海川沙天狮门诊部、上海康宁门诊部、上海康尔丽医疗美容门诊部、上海沪南门诊部有限公司、上海忠春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的违法广告语中均未经卫生部门出证,并利用“全国规模最大”、“国际最先进”、“一次性解决病症”等夸大和虚假宣传。
上海市工商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此类违法广告宣传,发现违法医疗广告印刷物,可向工商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