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企业个人符合条件今年起可享零税或免税

作者:郭晓莹 来源:每日新报
2013-04-07 08:07:00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率和免税政策的实施意见”,对注册在天津市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的服务改征增值税后适用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如果您是从事国际运输服务的企业,如果您正在向境外提供动漫设计、造型设计,如果您正在境外从事会议展览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等,今年起,您可以办理相关零税或免税业务。

为推动天津市服务贸易蓬勃发展,鼓励全市服务贸易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与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日前联合出台了“关于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率和免税政策的实施意见”(详见中国天津商务网“政策发布”一览http://www.tjcoc.gov.cn),对注册在天津市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和个人向境外提供的服务改征增值税后适用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新出台的“意见”中详细说明了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范围,主要是从事国际运输服务的企业,包括: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货物。另外,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的企业也适用零税率。其中,向境外提供的设计服务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创意策划等。

适用免税应税服务的范围主要包括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仓储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包括: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等,还有部分(不享受零税率)从事国际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新出台的“意见”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经市商务委和国税部门认定后即可办理相关零税或免税业务。市国税局咨询电话24465723,市商务委咨询电话:58665651。(记者 郭晓莹 通讯员 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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