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首部旅游法 “人在旅途”将获法律保障

作者:蔡靖骉、李亚婷 来源:国际在线
2013-04-25 22:22:54

中国出台首部旅游法 “人在旅途”将获法律保障

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旅游法。面对当前旅游市场的种种乱象,国家立法机关希望通过这个中国首部用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综合性法律,为“踏上旅途”的中国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李女士:我一个朋友来北京旅游,参加了路边摊发放的小广告那种北京一日游,说是能带你去哪去哪玩,反正就是特别便宜、一百块钱的样子。然后去了之后就开始强制收费,还带你去买什么北京烤鸭,必须买,不买都不行的样子。我朋友就是不买,就是不交钱,结果后来他就被扔到了路边。

孙先生:在某一个名山景区,当地的票价是分淡季和旺季的,所以在旺季的时候有的人为了逃避高的票价,反而形成了一小撮当地人就带领游客或者散客走小道来跨过检票的地方,这样游客也能少交一部分钱,但是它有安全隐患问题。”

俗话说,在家万事好,出门千般难。作为一个旅游者,难免会有各种各样“人在旅途”的遭遇和烦恼。然而,面对侵权时,处于弱势地位的旅游者却缺乏足够的法律保障。25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表决通过了旅游法,这也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终结了作为旅游消费大国的中国在旅游领域“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认为,切实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是贯穿这部法律的核心。

“这部法律从头到尾都可以看到对旅游者权益的保护。当然这里还有大家最关心的两个问题,一个是‘零负团费’的问题,一个是景区门票的问题,这都是这几年大家怨声载道的问题。这部法律的聚焦点是权益保护,最大的亮点是规范‘零负团费’和景区门票。”

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零负团费”和景区门票涨价等社会热点问题,这部旅游法都予以一一回应,并作出具体规定。随着凤凰古城收取门票一事引发的公众质疑愈演愈烈,也使得这部旅游法有关景区门票的规定备受舆论关注。旅游法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等另行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严格控制价格上涨。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六个月公布。

对于旅游法有关景区门票的规定,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司长王威表示,随着法律的出台,类似凤凰收费的问题应该会得到妥善解决:

“各个景区现在涨价也确实毋庸讳言,原来发改委有过规定,三年之内不得涨价,这是一项政策,但是现在有些景区把三年不得涨价变为三年必涨价,实际上这是有违我们的初衷,我们的初衷不是这样,我们是要控制价格过快增长,三年不得涨价。现在已经到了三年不得涨价的第二年开放期,现在纷纷涨价,而且涨的幅度也比较大。总的讲,将来一定会逐步地降价或者低票制。这部法的出台颁布之后,我相信类似凤凰(古城)的问题都应该得到妥善地解决。”

“零负团费”令旅游者深恶痛绝。所谓“零负团费”,就是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诱骗旅游者,通过强制安排购物和自费项目,从中获取回扣等弥补经营成本,牟取不正当利益。对此,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对于很多热爱旅游的人来说,旅游法的出台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在外企工作的张先生表示:“以前跟旅行社出去总是担心会不会被导游强制消费,现在如果有这种法律的话应该会减少这种事情的发生。以前,如果发生什么问题也总觉得投诉都找不到地方,比如找消费者协会,但消协不是执法机构,没有强制执法的能力。现在如果有这部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更放心,对于‘黑心旅行社’也是一种约束。对我们消费者是一种很好的保护,也会潜在地增加我出行的频率,这是一件好事。”

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中国首部旅游综合性法律,它究竟能在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多大的作用,十一长假无疑将是一个严峻考验。(记者 蔡靖骉、李亚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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