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自从采用摇号政策,北京机动车号牌可谓一号难求。记者昨日获悉,两名来自江苏的男子因伪造机动车号牌,被房山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据了解,男子李某和王某是老乡,自2009年开始便到北京打工。因为没有文化又没有技术,他们只能在工地上干些体力活,但又不甘心于此,便瞅准了伪造机动车号牌的“商机”。
自2012年4月至6月份,两人买来砸牌机等伪造号牌的工具,并开始在李某租住的出租房内,伪造机动车号牌。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鉴定,从李某出租屋内扣押的多个北京机动车号牌均为假牌照。2012年6月,李某、王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房山法院认为,李某、王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伪造机动车号牌,其行为均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故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