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近期将出台示范性家庭农场扶持办法

作者:韦铭 王素琴 蒯旭光 张未 来源:南京日报
2013-05-03 13:04:47

备受关注的家庭农场发展,在南京将有实质性推进。记者近日获悉,近期南京市将出台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和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指导意见,具体办法正在报批。南京市“准家庭农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初稿已完成,届时将同步出炉。

据介绍,南京初步拟定的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包括: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种养业生产过程为载体;以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为主要方式;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等;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等。

认定办法中提到的“示范性家庭农场”,将是今后南京重点扶持的对象,现初步拟定的认定标准包括:符合南京市农业区域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在基础条件、生产规模、经营效益方面相对领先;能对一般家庭农场和产业发展起示范引领作用等。对“示范性家庭农场”的经营主体也有一定要求,包括:具有南京市户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年以上,经过职业农民培训,有职业农民证书,有较高的文化和种养水平等。“南京市对家庭农场的扶持会根据实际发展状况,不断调整完善,以提供农民最需要的支持和帮助。”市农委相关负责人说。

由市发改委等部门牵头开展的南京“准家庭农场”现状调研报告初稿显示,南京市多数“准家庭农场”经营者为当地村民,经营资金来源主要有5种渠道,包括自筹、银行贷款、财政支农、外部投入(即工商资本投资)和民间借贷。因缺少可抵押物,借贷主要通过担保获得贷款,当前融资方式不能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希望政府扶持、有政府贴息贷款和以土地产品为抵押的小额快速贷款等。

市工商部门昨天也表示,对农民申请注册家庭农场,没有门槛限制,尽量放开。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谢玲说,近期已有不少农户来咨询如何申请家庭农场营业执照。省工商部门近期也在研究制定家庭农场注册相关规定,他们正与市农委等部门共商如何最终确定南京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办法,相关规定会和省里规定相一致。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