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课题研究”成效如何?“出国考察”钱用在何处?5月7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从今年开始,自治区财政厅对区本级有关部门“出国考察”、“课题研究”等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考评,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透明度。
根据中央关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要求,同时为充分发挥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今年起,自治区财政厅将选取部分区直部门开展2012年度“出国考察”、“课题研究”等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同时,对于2013年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中安排有“出国考察”、“课题研究”项目经费的区直部门,自治区财政厅都将在该部门选取1个“出国考察”和1个“课题研究”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考评试点工作。
据了解,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具体设置,给“出国考察”、“课题研究”类项目资金使用“考评打分”主要分为:目标评价(10%)、过程评价(30%)和成效评价(60%),这3个部分基本涵盖了项目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区直各部门要根据试点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关评价指标。其中,成效评价要求对该项目所取得的成效予以全面反映,所占分值比重最高,具体包括:项目所形成的工作成果情况、工作成果应用情况、有关建议被相关部门采纳情况、工作成果获奖情况、汇报交流情况等。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严格按照“出国考察”、“课题研究”等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时间节点,督促指导区直有关部门认真完成试点项目的选取、绩效目标的设定及资金使用绩效自评工作,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