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投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2年,为支持浦东新区建设,中央给予上海五方面的配套资金筹措方式,其中之一是1992年-1995年每年发行5亿元浦东新区建设债券。1992年,第一只城投债诞生,规模为5亿元。而追根溯源,城投债可看作源自西方发达的债券市场中的市政债。1800年,美国新奥尔良港的修筑就已利用了政府发债融资方式。1812年,纽约市发行了第一支以纽约市政府全部税费收入为担保的市政建设债,并与华尔街金融市场产生共鸣,使这一融资方式被普遍接受。
在我国的财政体系中,地方政府无直接举债资格;因此,地方政府不能够直接发行市政债。出于为地方建设融资的目的,地方政府纷纷成立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向银行贷款、发行债券来融资,这些平台公司所发行的债券,这就是所谓的城投债。城投公司所承担的建设项目,如公路、燃气、水务等,均为国计民生所必需,而经济效益较差,本身的盈利很难还本付息。但由于这些项目的投入可以带来当地土地增值、拉动经济增长,这些附加产生的收入可以用来偿还债务。可以说,我们所见到的城市面貌的改变、方便廉价的自来水和燃气供应、发达的交通网络……大多来自城投债的融资贡献。
近几年,我国宏观调控尤其是地产调控不断趋紧,一些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现金流紧张,出现财务风险,媒体上也陆续披露了一些负面新闻。这也导致城投债流动性相对较差,而收益要高于同等评级的普通产业债。但是,理论上,城投公司承担着政府的基建职能,在偿付债务时有地方政府的隐性担保,因此衡量城投公司的好坏不能仅考虑公司层面的财务水平,还应该综合衡量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从全国来看,我国中央和地方全部负债水平较发达国家低很多,整体风险是可控的。
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城市发展理念和管理水平不同,也导致城投债之间存在较大的个体差异。不可否认,某些地区的平台公司确实存在经营效率低下、资产负债水平高企、甚至专向资金随意挪用的问题。这些风险在投资中必须加以规避。而一些发展状况较好的城投公司,负债水平适中,项目投资与管理效率较高,地方政府也具有较强的财政实力。这些公司所发行的债券,仍不失为较好的投资标的。
易方达基金固定收益部研究员 轩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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