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夫妻百日恩是句老话。而祁门县的妇女康某,却因私情,与邻家一男子冯某投毒谋害亲夫。 5月23日,记者从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以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分别判处被告人康某、冯某无期徒刑。
据了解,2003年1月28日,在祁门县平里镇贵溪村,时年32岁的村民汪某,带着老婆康某为他准备的食物上山去挖冬笋。当天下午4时许,有村民发现汪某竟倒在路边,在送医途中,不幸死亡。后来,死者的老婆康某对外都声称,自己的男人是挖笋从山上滚落摔死在路上的。不过,此事看上去并没有那么简单,而熟悉的村民在同情的同时,也都半信半疑,“出门还好好的一个人,怎么会在路边摔死呢? ”更加蹊跷的是,就在汪某去世后的3个月,康某却按照农村的习俗,办起了酒席,在阵阵鞭炮声中,嫁给了仅一墙之隔的邻居冯某。
“他们并没有领结婚证,目前只能算是同居关系。 ”有知情者告诉记者,康某的儿子小汪当年已9岁,此后随着年龄增长,小汪也和村里人一样,早就怀疑自己的母亲可能是因为与冯某有私情,而将他的父亲汪某害死的。
事实上,康某“嫁”给冯某后,并非像外人看上去那般幸福,和儿子独处时,其精神上总是郁郁寡欢。这一点,她的儿子小汪看在眼里,心里有数。直到2012年,母亲和同居男友冯某再一次争吵时,冯某竟动刀子伤了母亲,这让已经19岁的小汪忍无可忍,毅然向祁门县公安机关揭露父亲被害的可能的真相。
为进一步查清当年汪某的真正死因,祁门警方进行了开棺验尸并提取检材,在检材中验出了老鼠药成分。 2012年3月23日,冯某和康某如实交代,当年因私情合谋投毒杀害汪某的犯罪事实。(姚大盛韩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