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康芝药业前审计总监何晓梅实名举报康芝药业2011年至2012年存在虚增利润、粉饰业绩、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交易、隐瞒关联公司等重大违法行为。如果举报人举报内容准确无误,那么康芝药业两年累计利润至少三成以上是水分。
值得注意的是,有市场人士指出,如果举报属实的话,尽管从相关材料中看,康芝药业的虚增收入规模不如万福生科,但从其虚构交易、隐瞒关联交易等性质来说,均是监管层所不能容忍的。而且康芝药业在2011年和2012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本来就不多(2011年净利润281.6万元,2012年净利润2333.7万元),主要靠非常性损益支撑业绩(2011年扣非净亏损106.8万元,2012年扣非净利润1247.7万元)。如果举报属实,甚至监管机构查出更多的虚增利润,那么对这两年的年报作出追溯调整的话,康芝药业或有“披星戴帽”的风险。
事实上,康芝药业的财务报表此前就已经受到颇多质疑,在3月19日康芝药业发布2012年报的当天,有媒体就报道了康芝药业在2012年报现金流量表存在重大疑问。在康芝药业2012年半年报中存在的8500万元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竟然在2012年报中离奇消失了,2012年报该科目显示为0。
相关媒体指出,康芝药业2012年全年对海南宜通的应收账款有1325.5万元(上半年520.7万元,下半年804.8万元),通过计算并且得到康芝药业财务部工作人员的确认,第二大客户是海南宜通。但是康芝药业2012年全年对海南宜通营业收入却只有1030.6万元。康芝药业这种应收账款比营业收入还多的现象受到了财务专家的质疑,也引起了投资者的关注。面对质疑,康芝药业将2012年半年报、三季报和2012年报都进行了更正。
值得一提的是,康芝药业从2009年闯关IPO开始到2012年,四年间已更换3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是深圳南方民和、中审国际、中审亚太。何晓梅举报的涉嫌财务造假的2011年度和2012年度康芝药业年报是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表示,如果举报属实,证监会在认定康芝药业信息披露违法后可依据《证券法》193条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0万至6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至30万元罚款。
厉健指出,如果证监会认定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勤勉尽责,可依据《证券法》223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1至5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至1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