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暖水虾目前企业出口订单稳定

作者:滕飞 来源:国际商报
2013-06-03 13:22:23

根据美国商务部(DOC)公布的初裁结果,中国暖水虾企业的反补贴税率为5.76%,与泰国、越南等竞争对手差异不大。美方在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且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发起反补贴调查,违反了世贸规则。屡受反倾销与反补贴“折腾”的中国暖水虾企业能否回暖?受访企业表示将积极应诉。

“初裁结果比较中性,我们更关注的是现场核查与终裁情况。”针对近期美国公布的对中国冷冻暖水虾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强制应诉企业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联水产)董秘郭文亮5月31日对国际商报记者说。

根据5月29日美国商务部(DOC)公布的初裁结果,国联水产及其他中国企业反补贴税率为5.76%。据了解,DOC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将最早分别于今年8月和9月作出终裁。

此案除涉及中国外,还包括厄瓜多尔、印度、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等6个国家。原本7个产虾国中,中国出口至美国的对虾产品排在第7位。根据初裁税率的高低排序,中国位于7国中间,印尼、厄瓜多尔和泰国的税率低于中国,而印度、越南、马来西亚的税率则高于中国。

郭文亮表示,目前企业出口订单稳定,销售情况没有出现太大波动。

与主要竞争国差别不大

根据公告,DOC将通知美国海关对此类产品征收相应的反补贴税押金。DOC最新的贸易法执法规定,从2011年11月2日起,涉案产品进口商在初裁结果公布后至反补贴税令发布前需向海关支付现金押金。

虽然中国企业将被征5.76%的反补贴税,但与其他主要竞争对手相比,这一结果“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因此目前企业的订单情况正常。

根据初裁结果,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涉案企业的补贴率分别为10.41%~11.32%、10.8%~62.74%、2.09%、5.08%~7.05%。厄瓜多尔和印尼基本是零关税,可忽略不计。

在全球暖水虾对美出口份额中,中国、泰国和越南呈现“三足鼎立”局面。郭文亮此前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此案对中国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若能争取到相对泰、越更有优势的比较税率,中国出口企业的优势将显现出来。“大部分主要产虾国面临的是反倾销和反补贴两种税,比如泰国这两个税种的综合税率为百分之三点多,虽然仍比中国低两个多百分点,但优势不是很大。”郭文亮表示,近年来由于遭受对虾早死综合征(EMS),泰国的出口份额不断下降,而目前来看泰国的生产成本和产量仍然不特别理想。至于越南,5.08%~7.05%的税率也与中国差别不大。

郭文亮表示,得到零关税的厄瓜多尔主要生产虾类初级产品,产品类别差别导致直接竞争冲突较小。印度虽然近年的上升势头很快,但这次超过10%的税率给企业造成的冲击还是非常大的。

再扛行业大旗

郭文亮告诉记者,美方关于初裁的计算过程目前还未公布,税率有无修正也不得而知。“下一步是现场核查。主要是看终裁的结果,从历史经验来看,初、终裁结果有差别是正常的。”他说。

根据相关程序,DOC和ITC将最早分别于今年8月和9月对此案作出终裁。如果这两家机构都作出肯定性终裁,即认定从中国等国家进口的此类产品将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DOC将要求海关对相关产品征收反补贴关税。

2013年1月17日,DOC对本案发起反补贴调查,这是美国针对中国发起的首例农产品反补贴调查。2月7日,ITC对此案作出反补贴产业损害初裁。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此前曾表示,美方在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且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对中国企业发起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组织规则,也违反其国内法律。

作为中国对虾输美的龙头企业,国联水产此次再次扛起行业大旗,代表全行业积极应诉。2003年,DOC就曾对中国对虾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彼时国联水产经过近一年的积极应诉,凭借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和成本管理体系,取得了零税率,赢得反倾销诉讼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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