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不再进行现场确认。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报名。
报名人员应按照要求交纳考试费,交费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考试时间为9月14日、15日。司法部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在2014年7月31日前,持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