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管理机构延续其有保有压的政策思路,国家外汇管理局周二公告称,取消和简化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以规范相关管理,促进境外证券投资便利化。
公告称,规定取消的QDII境外证券投资外汇管理内容包括,取消资金汇出入币种限制,扩大相关投资资金来源;取消结购汇审核,简化额度申请材料。
此外,规定统一了额度管理要求,对各类合格机构境外证券投资统一实行余额管理,境外证券投资净汇出额不超过经批准的投资额度;另外还强化了统计监测,加强了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流出入的统计和事后监控,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公告称,该规定的实施,有利于促进合格境内机构境外证券投资便利化,更好地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境外证券等投资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