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开2014年中央预算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4-03-26 10:44:0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5日向社会公布了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2014年中央财政预算。此次公开的内容涉及中央财政收支预算、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等共计17张表格和说明。

据悉,今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细化到了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细化到了具体项目。翻开今年公开的中央财政预算表格,公众可以更好地了解到今年中央财政的资金来源以及支出。

举例来说,《2014年中央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及说明显示,今年中央税收收入预算数为60645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7.1%。其中国内增值税预算数为21760亿元,比去年执行数增长6%,主要根据国内生产总值和工业、商业增加值预计增长情况以及扩大“营改增”试点等因素预计。而今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算数为255亿元,比去年执行数减少9.81亿元,下降3.7%,主要是考虑2013年减收政策翘尾因素影响。数据显示,2014年证券交易印花税预算数为490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加34.45亿元,增长7.6%。

而通过《2014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及其说明,公众可以了解今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的增减变化,如2014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1003.4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增长0.9%。受到较多关注的教育、科技、社保和就业、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分别比去年执行数增长6.9%、9.1%、11.6%、2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数比去年执行数增长75.7%。

此外,通过此次公开的《关于2014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公众还可以了解到,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2014年起,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即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五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5%;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20%;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15%;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10%;第五类为政策性企业,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当年应交利润。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

(来源:中国日报网 涂恬 编辑:王思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