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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4日从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获悉,历经10个多月的侦办,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GSK中国)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等案已侦查终结,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中国日报网综合多个消息源发现,在葛兰素史克行贿案中,葛兰素史克采用了转移定价的手段,而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为实现全球利润最大化的惯用伎俩。转移定价能把在中国境内产生的大部分利润留在境外,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专家表示,在华跨国企业“把利润拿走,把GDP留给中国”的现象很普遍。
新康泰克、芬必得、贺普丁……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旗下的“明星”药品,很多人十分熟悉,却不知道该公司将在中国境内产生的大部分利润留在境外的事实,这个“利润神器”就是转移定价。
GSK中国药品的价格远高于在其他国家的价格,最高的达到其他国家的7倍。以知名药品贺普丁为例,在中国的出厂价是142元,而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国不到30元,在德国、日本等国家,其出厂价也远远低于中国。
据多名涉案的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高管供述,新药进口到中国前,公司便会启动如下的“倒推计算”价格过程:
首先,开展国内市场价格调研。一是参考其他跨国药企相同或者相近的药品确定价格;二是如果属于原研药,“想卖多高的价格就定多高的价格”。第二步:将价格报给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财务部。第三步: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将定价需求报给GSK总部的TP中心(全球价格转移中心),计算出成本价和在中国进口的口岸价。第四步:TP中心认可后,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按照总部计算的口岸价进口药品,这时口岸价已远高于成本价。第五步:药品进口后,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按照已经转移定价的口岸价,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单独定价,发改委依据申报资料,以口岸价为基数批准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在国内销售的药品价格。
“这一过程也叫转移定价。”犯罪嫌疑人之一、原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副总裁兼疫苗部总经理陈洪波说,这是跨国公司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种主要方法。在原产国分公司把要赚的利润确定好,把确定后的(原产国)零售价作为销往另一个国家分公司的成本价。
再以西力欣为例,其原料由GSK在塞浦路斯的分公司做,瓶装是在意大利分公司,从塞浦路斯到意大利进行一次价格转移;从意大利分公司到中国贴标签,再进行一次价格转移。多次价格转移之后,每个分公司都赚钱,总利润相当可观。
另一犯罪嫌疑人、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副总裁兼企业运营总经理梁宏在供述中亦承认,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的这种做法,将应当在中国境内产生的大部分利润留在境外,达到少缴税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