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首次公开“新闻胁迫”自媒体人名字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4-08-08 11:28:54

中国日报网8月8日点,昨天下午,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颜乔在微博发文,实名举报商业媒体《IT时代周刊》及其下属网站“IT商业新闻网”,称《IT时代周刊》对阿里巴巴进行了持续的“新闻胁迫”,称已向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实名举报。中国日报网财经频道对此有详细报道:《阿里巴巴公关总监微博实名举报商业媒体》

微博发出后,引发诸多自媒体和财经媒体的报道和讨论。随后,颜乔于17点26分,再次发布微博,将此前阿里巴巴称受“某周刊和某自媒体”新闻胁迫的对象中“自媒体”用户名点出:

@颜乔:2013年5月,IT时代周刊总编辑曹健发刊词:苏宁云商公关负责人葛爽是我新近认识的。这个北京女孩给我的感觉是,柔弱的外表下有着非常执着的内心。而当葛告诉我,她的公关团队只有3个人时,我真的感到非常惊讶。 (我也感到非常惊讶,不是四个人么?葛甲老师不算?)

阿里巴巴首次公开“新闻胁迫”自媒体人名字

葛甲,网络自媒体用户,近年来对阿里巴巴持续批评,引发了一些争议。自媒体如何批评企业,自媒体从业者是否有权力持续批评某些企业,层引起很多自媒体人的讨论。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通过微博,将《IT时代周刊》和葛甲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其中提及苏宁云商公关总监葛爽和自媒体人葛甲是兄妹关系,并通过图片微博形式绘制出来。该微博发出后,评论众多,并带来一些网络大V的转发。

昨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实施《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对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提出十条规范要求,因此又被简称为“微信十条”。其中实施实名制、公众号需审核备案等四条“干货”备受外界关注。随着资讯获取方式的拓展,在微信上出现了不少以即时新闻或深度报道为主的自媒体账号,此时的微信十条,对规范自媒体信息的发布,可以说具有指导意义。在这个关键时候,阿里巴巴公关总监将自媒体人士列入新闻胁迫对象,引发众多自媒体人士的热议。

葛甲的批评是否和《IT时代周刊》有关,目前三方并未明确。葛甲在自己的微博表示愿意接受媒体专访,“讲述一下几年来的心路历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任何问题都可以提出,可以是文字,视频以及其他各种形式。我的目的不是澄清什么,也不是反对什么,而是要用亲身经历告诉大众,有些事情我为什么想要做到底。”并发表微博长文章,《新闻胁迫:阿里巴巴为语言学做贡献》,表明对阿里巴巴将自己牵涉进该事件的态度,并批评阿里公关总监以段子形式攻击自己:

@葛甲: “在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颜乔说要举报《IT时代周刊》的微博发出之后(很奇怪不是阿里巴巴官微发出的),这位颜总监又发了一条微博,暗示某公司的葛姓总监与我本人的亲戚关系,并调侃我是该公司公关部的第四名员工,意思是我是受那家公司指使的。微博发出了,传播是更重要的,阿里巴巴作为大企业了,找了一帮认证账号和段子手四处转发这条微博,看样子是要把影响造出来再说了。颜总监,爱心提醒你一下,造谣传谣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8月7日晚22点23分,阿里巴巴公关总监颜乔针对《IT时代周刊》声明,再次发布微博针锋相对:

@颜乔:对IT时代周刊的所谓回应,再说几句:一、本人欣然应诉,乐见真相大白;二、当“新闻”变成贵杂志数百万字恶意侵犯商誉文章的伪装时,你已经自动失去了以新闻为名保护自己的资格;三、不必色厉内荏,建议贵杂志还是去跟司法机关以及主管部门去解释吧;四、呵呵。

中国日报网财经频道试图通过微博联系葛甲,至发稿前,尚未得到对方答复。

事件回顾:

阿里巴巴:遭遇媒体敲诈已报案

7月18日,处于上市缄默期的阿里巴巴集团,宣称正在遭遇媒体机构的敲诈,已经报案。

阿里巴巴称,近日有机构要求该公司出资30万美元买断有关该公司的负面研究报告,该报告以国内某周刊以及某些自媒体人士针对阿里巴巴集团的相关报道为主体。

据了解,杭州警方已于7月14日下午接受报案。目前相关资料已移交警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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