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硕:怪异行销应有度

作者:黄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4-09-10 09:26:58

作者:黄硕

黄硕:怪异行销应有度

中国日报网评论员黄硕

有人花钱吃喝,有人花钱点歌,现在不少人愿意花钱买惊吓。继暑期汉阳造一鬼屋引发热议,今日武汉最大“鬼屋”“花魁渊禁区”将在光谷国际广场2楼开幕,展出40天时间,学生等年轻群体将成为鬼屋消费主力军。主办方还日薪千元在武汉招聘“鬼王”,吓人也能当作职业,但惊吓尺度如何把握成为争议焦点。(2014年9月8日《楚天金报》)

湖北武汉最大“鬼屋”粉墨登场,日薪千元招“鬼王”,令人毛骨悚然。如今商家真是什么钱都敢赚,抓住部分消费者寻求刺激的心理,而推出出奇、离谱的怪招。有违市场经济的商业道德,属于不当竞争。

其实,时下类似“怪”招层出不穷。名曰“出奇制胜”实则离“题”。杭州一些商店竟挂出“南霸天”酒家、“夜猫子餐馆”;南京一水果店,赫然写着“花姑娘,先尝后买”,把国耻当卖点;有商场用脱裤比赛之类吸引顾客;有商家竟让迎宾小姐穿“三点式”迎客……

“出奇制胜”这招源自《孙子兵法》,引入市场经济,本身没错;但出“奇”偏离市场经济的轨道,便是一种变态的营销招数,因为市场经济具有它的客观规律和行为法则。就像球有球规、棋有棋路一样,倘若谁反其道而行之,岂不乱套?任何出“奇”都应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心理接受能力、社会的承受效果。它应以讲求文明和恪守经营道德为前提,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为原则,要有高尚的文化底蕴和适合大众口味的高格调。一味猎“奇”出“怪”,一旦出了法治“轨道”就是耸人听闻的恐怖营销。

“鬼屋”恐怖消费,阴森恐怖,虽然刺激,但十分吓人,宣扬迷信,有违精神文明和公序良俗,弄不好还会闹出人命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道德经济,岂能让“鬼屋”恐怖消费大行其道。商家还是讲究点营销之道,否则会一“奇”不胜,满盘皆输,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简介:黄硕,中国日报网评论员,央视网经济台财经评论员,和讯网专栏作家,陈复生基金理事,媒体人,北京自由撰稿人和时事评论员。他在BBC中文网、联合早报网、明报、China Daily(中国日报)及其网站、Global Times(环球时报)、China.org.cn(中国网)等国内外多家媒体上发表时评文章,并在甘肃卫视大型财经证券电视节目《交易日》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CRI)的China Drive节目里对热点话题进行点评。作者邮箱:larryhuangshu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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