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APEC财长会联合声明

来源:财政部网站
2014-11-03 17:02:56

第21届APEC财长会联合声明

2014年10月22日,第二十一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财长会在中国北京召开,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主持会议,APEC各成员经济体财长出席会议。亚洲开发银行(ADB)行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副总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秘书长,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兼首席运营官,APEC秘书处执行主任,和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ABAC)主席也出席了本次会议。

区域宏观经济形势

1.全球经济仍然面临需求持续疲软,增长不平衡,增速不足以创造所需就业岗位等问题,经济下行风险依然存在。APEC地区作为世界经济的引擎,应当引领全球经济复苏,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的增长。我们强调,APEC财长会机制(FMP)是区域内各成员交流经验、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与深化合作的重要平台。我们承诺,将更加积极地利用这一平台,同时加强APEC财长会机制与G-20等其他多边合作机制的政策合作。

2.我们认识到实现可持续增长既需要短期也需要长期政策。我们将根据短期经济形势的变化,在实施财政政策时继续保持灵活性,从而支持经济增长与创造就业,并确保财政可持续性。我们重申之前关于货币和汇率政策的承诺。我们还重申将致力于解决我们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释放新的潜在增长来源,包括通过实施新的结构改革措施及履行现有的改革承诺。

基础设施投融资合作

3.投资对刺激需求和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对实现经济增长潜力和达到发展目标有着重要作用。鉴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和APEC各经济体有限的政府资金规模之间存在巨大缺口,我们呼吁各方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通过自身的政策改革,吸引长期融资并撬动民间资本来填补这一缺口,其中包括公私合作(PPP)模式。我们将与东盟及其他地区的现有工作与倡议开展合作,在本地区继续推动建设精心设计、可持续、高质量的基础设施。

4.我们认识到公共部门在推动PPP模式方面发挥着重要主导作用,包括构建有利环境,根据基础设施质量要素、良好实践与原则以及以人为本的投资制订基础设施开发计划,准备可融资项目以及吸引长期私人融资等。我们注意到今年在财长会机制下,为实施2013年APEC领导人通过的“APEC基础设施发展和投资多年期计划”(MYPIDI)所做的重要工作和所取得的丰硕成果。我们很高兴地看到,在各成员经济体和国际组织的支持下,反映APEC各成员在实施PPP项目方面相关经验和教训的《APEC经济体基础设施PPP项目案例汇编》已经汇编成册。我们通过了在案例研究基础上形成的《APEC地区基础设施PPP实施路线图》,为APEC成员经济体设计和实施PPP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有益借鉴。《路线图》和《案例汇编》将会作为APEC财长会对APEC互联互通蓝图和APEC领导人会议的切实贡献提交给APEC领导人。

5.我们重申,公共部门能力建设在促进基础设施PPP融资方面十分重要,在此过程中可学习APEC各经济体在实施PPP项目方面的不同做法。为此,我们欢迎APEC为加强PPP项目实施能力推出的、面向成员经济体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官员的培训项目。我们也欢迎APEC各成员为支持本地区发展中经济体基础设施PPP能力建设和项目开发所做的努力,包括中国从其在亚行设立的减贫和区域合作基金(PRCF)投入500万美元用于基础设施PPP能力建设和项目开发。

6.我们认为PPP中心是提高PPP项目政府实施能力的有用工具。我们认识到2014年全年印尼在建立PPP试点中心方面取得的进展。我们鼓励有意向的成员经济体建立自己的PPP中心,并呼吁在现有和新成立的PPP中心以及APEC研究中心间开展广泛的经验分享、交流和联网。为此,我们欢迎在中国财政部内成立PPP中心,作为示范中心促进PPP项目开发和政府机构建设。我们欢迎APEC PPP咨询专家组所取得的相关进展,包括今年正式启动工作及通过任务大纲等,感谢其在促进PPP项目实施能力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并鼓励其继续支持本地区已有和新成立的PPP中心。我们鼓励ADB、世行、OECD等国际组织支持APEC地区PPP项目的开发和必要的改革,包括以能力建设、技术援助、分析评估和交易咨询服务等各种形式提供支持。

7.我们决心动员包括长期机构投资者在内的私营部门投资者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例如通过亚太金融论坛(APFF)和亚太基础设施合作(APIP)等APEC倡议活动,促进各经济体内部资本市场的发展,并构建有利于基础设施发展的环境。我们敦促国际组织继续支持PPP基础设施项目,为亚太地区基础设施动员长期融资。因此,我们欢迎世行集团《关于基础设施项目优先排序以提升发展影响》的报告,以及G-20/OECD关于促进长期投融资的有效方法与清单,并在此基础上呼吁亚行、世行、OECD和其他国际组织为APEC地区研究总结良好的实践与做法。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财税政策与改革

8.我们承诺致力于实施适当的财税政策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并在确保公共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的增长。我们愿加大力度为所有公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尤其是将继续支持高附加值服务产业的发展,为青年创造高质量的就业岗位;支持中小企业(SMEs)作为经济活动、增长与就业驱动力的发展;并加大对研发的投资。我们也会继续提供更多的教育和培训机会,解决就业问题,尤其是青年和妇女的就业问题。在应对环境与资源有限性的共同挑战方面,我们认识到,财税政策可以是绿色增长市场机制的补充,能够在鼓励采用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技术方面发挥促进作用,这将有助于提高各成员经济体的长期竞争力并提供新的增长机会。

9.我们认识到健全财政制度,包括在成员经济体中建立中期财政框架及深化预算改革以加强财政可持续性至关重要。我们注意到今年APEC各经济体就此开展了广泛的经验分享,希望今后在此领域继续开展相关工作。

10.我们强调继续促进公正和透明的税收体制建设。我们认识到,G20等论坛的参与方在实现两年内完成“G-20/OECD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的目标,以及实施新的“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全球标准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也有利于APEC各经济体建立公正有效的税收体制。

11.我们强调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对培育健康且具有竞争力的服务业十分重要。

金融支持区域实体经济发展

12.我们认识到具有深度、流动性强、高效的金融体系有助于引导资本投向更具生产力的活动,从而促进未来的可持续增长。我们认识到APEC地区易受自然灾害的影响,鉴此,我们重申在该地区继续加强灾害风险融资(DRF)、从而建立具有弹性的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包括建立健全灾害风险财政管理,支持保险及资本市场开发有效的风险转移工具等。我们期待ADB、OECD、IMF、世行等国际组织继续与APEC成员经济体合作,提供能力建设服务、介绍有益实践经验并明确有效方法,帮助解决APEC在灾害风险融资方面的重点问题。这一领域的进展将向下一次APEC财长会报告。

13.我们认识到气候融资对解决气候变化问题非常重要,并重申我们对绿色气候基金的支持。

14.我们认识到中小企业是区域经济的支柱,但目前面临融资困境。因此,我们同意进一步努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改善法律和监管环境,进一步发展资本市场,促进供应链融资等创新融资工具的发展。我们还承诺加强金融教育,促进中小企业能力建设,以帮助其深入了解金融市场,并在区域和全球市场有效开展业务。我们注意到ADB的亚洲中小企业金融监测、ADB-OECD关于提高中小企业融资可及性的研究,以及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关系的相关工作。我们请IMF、OECD、ADB及世行研究如何推动市场与工具的创新发展,这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APEC地区中小企业和基础设施融资。

其他

15.我们欢迎中国将亚太财经中心(AFDC)升级为亚太财经学院(AFDI)的倡议,从而满足亚太地区金融领域知识共享的新需求,我们感谢中国对亚太地区经济与技术合作以及能力建设的支持。我们将加强与亚太财经学院的合作,包括通过APEC研究中心开展合作。

16.我们注意到亚洲基金护照自2010年以来取得的进展,包括向一些APEC经济体散发磋商文件,就指导原则和基本安排提案征求意见。

17.我们感谢APEC工商咨询理事会的报告和倡议。我们鼓励相关政府部门与亚太金融论坛(APFF)合作,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中小企业融资和长期投资。我们欢迎APIP倡议下的持续对话以及亚太普惠金融论坛关于如何扩大融资渠道的报告。我们欢迎ABAC关于动员长期储蓄、稳健的估值方法、创新融资机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兴市场货币国际化的相关建议。

18.我们感谢中国主办本年度的APEC财长会机制。我们将于2015年9月10-11日在菲律宾宿务岛召开第22次财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