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1日,大公信用数据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发布会,公布266个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黑名单和676个预警名单。这是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的首份黑名单及预警名单。
出于对国家金融安全的责任感,大公通过对互联网金融本质特性的研究,提出了“债务人公开信息,债权人公开监督,评级专业监控,黑名单公示”四位一体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管控模式,于2014年8月29日正式推出了“大公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此次黑名单和预警名单的发布,正是这一模式的具体呈现。
大公指出,黑名单是大公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依据《大公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和偿债能力评级方法》,严格程序评定筛选出来并定期向社会公开公示、具有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重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等行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和相关责任人名单。
大公认为,被列入预警名单的平台和债项均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全面,债务偿还能力存在比较严重问题,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风险严重影响存续能力,偿债能力或信用风险水平严重恶化可能发生短期债务违约或引发重大流动性风险,存在虚假担保等严重欺诈行为,发生其他重大信用风险事件等。
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黑名单和预警名单报告集中反映出我国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当前存在的问题具有影响大、范围广、危害深等主要特征。大公认为,问题平台出现的原因主要在于部分平台发展理念扭曲、恶意欺诈债权人、盲目追风跟跑等,同时与行业无准入和退出机制,无对应法规和监管也不无关系。
将专业评级引入互联网金融风控,常态化发布黑名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长效机制,正向引导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参与主体诚信、规范、健康发展,反向约束、震慑、倒逼参与主体规范自身行为,践行信用承诺。这已成为维护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保障国家金融体系稳定的现实需求。
同日,大公还发布了《大公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黑名单管理办法》、《大公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预警名单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票据质押融资信用风险报告》。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