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调查恶意做空线索 知情者称已确定对象

作者:胡金华 来源:华夏时报
2015-07-16 10:07:53

7月15日,A股再现千股跌停。最近一周,继连续多日千股跌停之后,A股又连续多日出现千股涨停局面,如今再次调头演绎极端行情,恶意做空魅影仍阴魂不散。到底谁是做空的幕后黑手?

新华社播发的一条简讯称,7月10日上午,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率跨部门工作组抵达上海,工作组现已发现个别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等犯罪的线索,正在依法开展调查。

短短一条数十字的消息,透着令外界无法参透的玄机,尤其是提到上海个别贸易公司成为公安部调查的对象,并非金融机构,也非阳光私募,更非个人投资者,一时之间,上海多达数千家的贸易公司陷入惶惶之中。

“我们确实正调查在上海的贸易公司恶意做空A股的犯罪线索,也已经确定了对象,但是我不能告诉你具体是哪家公司,他们做空证券和期货市场的手段和资金来源,我也不能告诉你。”上海公安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7月13日晚对《华夏时报》记者称。

本报记者了解到,尽管经调查上海确有贸易公司涉嫌操纵证券期货交易,具体哪些贸易公司现原形也只是时间问题;然而,从7月10日到本文截稿,时间已经过去了6天,在多位业内受访人士看来,从上海数千家贸易公司中找到“罪魁祸首”和资金来源,并非易事。

贸易公司只是马甲

贸易公司就是从事货物买卖的企业,其中又分内贸和外贸公司;另外,从事礼仪会务、咨询业务等企业都可归为贸易公司,内贸公司如果从事外贸业务,只要在经营业务中加入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即可。而注册一家贸易公司只要3万元。

“说得难听一点,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就是皮包公司,自身没有实际往来业务,赚取的是中间利润。一家注册资本仅有数万至十数万元的贸易公司,它到底哪里来那么多资金通过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一直不停地打压股指?背后资金来源到底是国内的资金还是境外资金?”7月14日,上海资深投资人梁明(化名)对本报记者分析称,如果最后被查出的是外贸公司,那几乎可以肯定,有境外资金参与做空A股牟利。

在梁明看来,在十多个交易日中A股总市值暴跌超过30%、蒸发超过20万亿元,境内外资金都无法一下子拿出那么多的真金白银在现货市场上去砸盘,所以可以排除贸易公司在现货市场做空A股的动机。通过做空期指可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但是要拿出来的本金也是巨量的,即使以十倍二十倍杠杆来测算,这股做空势力其资金也要达到千亿级别。

“自从股指期货问世以来,市场参与者众多,有个人也有企业,还有机构投资者;但是之前很多机构投资者都已经澄清,参与股指期货主要视为套保交易,而不会恶意做空A股,如果境内机构和个人参与做空期指获利,也不至于使得A股暴跌至此。最大的疑点是,在贸易公司这件马甲的掩护下,谁也不知道贸易公司所开的期指账户的资金来源。”7月15日,国内一家大型期货公司负责人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账户早已开好,等待的只是机会,以一家外贸公司为例,其平时参与期指交易量很小,但是在某一段时间内却突然资金量暴增,连续出空单打压期指,那么就会使现货市场指数承压。

“假设一家贸易公司从海外进口一批货物,总价值300亿元,定金先付50亿元,这50亿元在境内只能用作贸易,如果参与到证券期货市场上,就涉嫌违法。热钱涌进国内决不会以QFII、RQFII等形式,那点资金也不可能在庞然巨物的A股兴风作浪,但热钱却可以通过虚假贸易进入中国,并且让A股出现史无前例的暴跌。”上海财经大学国际贸易专家张士兵受访时称。

做空资金知多少

从6月中旬到7月上旬,A股上证综指暴跌近35%,同时期指主力合约IF1507暴跌超过30%,很难不让外界联想到“主力”的阴谋。

二级市场上产业资本、公司大股东、机构获利了结减持惹的祸,传导到场外市场配资资金断链、融资盘被强平,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总要有个源头,但大股东套现和减持决不是始作俑者,市场上始终存在着一股强大的做空力量在伺机而动。

专业市场分析机构广东万隆此前表示,通过复盘发现中证500期指是市场恐慌始作俑者,其每每在现货即将企稳之时就出现急速滑落到跌停,似乎有只无形之手特意打压市场;而IC1507率先砸盘,带动正股市场杀跌,先跌停的股票卖不出去,只能卖出尚未跌停的股票,造成A股现货市场大面积跌停。

值得关注的是这样一组数字:7月13日,海关总署公布数据显示,6月中国进出口总值2.07万亿元,同比下降1.9%;其中,出口1.17万亿元,同比增速为2.1%,进口8907亿元,同比下降6.7%。整个上半年,我国进出口总值11.53万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6.9%;其中,出口6.57万亿元,增长0.9%,进口4.96万亿元,下降15.5%,贸易顺差1.61万亿元,扩大1.5倍。

“上半年产生1.6万亿元的贸易顺差,意味着从整个贸易结构上来看,还是呈现资金净流入的态势,但结合整个宏观经济看,外贸企业依然低迷,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唯独股市在上半年异常火爆。在这1.6万亿元的贸易顺差中会不会有虚假的水分存在,而这些资金又会不会参与到证券期货市场上去,恐怕现在还需要等到公安部门侦查的结果出来才能知晓。”北京对外经贸大学一位教授7月14日分析称。

记者7月15日从上海公安部门渠道得到的消息是,确实有贸易公司将贸易账户内的资金转入期货账户。

“要查交易量并非一朝一夕,而且一家贸易公司肯定也无法使得期指交易连续跌停,有串通者,有跟风者,情况相当复杂。我们最主要的还是要查交易账户资金到底来自于何方、它们的持有人是谁,才能真正抓到恶意做空A股的幕后人。”前述上海公安相关人士称。

罪还是非罪?

自孟庆丰7月9日带队到证监会排查近期恶意卖空股票与股指的线索之日起,执法人员正式开始对涉嫌在7月8日恶意做空大盘蓝筹的十余家机构和个人开展核查取证工作。

“所谓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证券、期货市场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证券、期货市场假相,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投资决定,扰乱证券、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上海资深律师李斌(化名)7月14日受访时表示。

在李斌看来,目前A股市场,决非单独一家机构或个人可以操纵,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行无疑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月15日,本报记者查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定了解到,有五种情形均被列为操纵股票、期货市场罪:即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30%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30%以上的;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50%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30%以上的;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20%以上的;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20%以上的;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50%以上的。

“毫无疑问,肯定有机构、个人和贸易公司前期的行为达到了这一标准,才使得公安部出来调查。估计接下来可能还不止是上海,公安部此次调查波及的地区会更广。”李斌称。

到底有多少涉嫌参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元凶”浮出水面?现在最需要的是静静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