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支持适时开展“深港通”

作者:王小伟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5-07-18 07:14:41

证监会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深港通”的进展及开通时间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一贯支持深、港交易所开展合作,支持他们在沪港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开展“深港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同日,证监会发布《2015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将证券公司分为A、B、C、D、E等五大类11个级别。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分类结果主要供证券监管部门使用,证券公司不得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

分类结果显示,95家证券公司中,安信证券、北京高华、申万宏源等64家证券公司为A类,爱建证券、长城国瑞、华金证券等30家证券公司为B类,仅民族证券1家公司为C类,级别为CCC。没有D类和E类的公司。今年119家公司中,高盛高华、长江保荐、瑞信方正等24家公司按规定与其母公司合并评价。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经证券公司自评、证监局初审、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复核,由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证监局、自律组织、证券公司代表等组成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确定了2015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

证券公司分类结果不是对证券公司资信状况及等级的评价,而是证券监管部门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以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对证券公司进行的综合性评价,主要体现的是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整体状况。

证券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A、B、C三大类中各级别公司均为正常经营公司,其类别、级别的划分仅反映公司在行业内风险管理能力的相对水平。D类、E类公司分别为潜在风险可能超过公司可承受范围及被依法采取风险处置措施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