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落地:“优胜劣汰”或成未来趋势

作者:田阿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5-07-21 15:47:49

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落地:“优胜劣汰”或成未来趋势

中国日报网7月21日电(田阿萌)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预示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的“观察期”正式落幕,至此,业界翘首以盼的互联网金融“基本大法”尘埃落地。

分析人士指出,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是创新,是大势所趋,是对互联网金融的包容和认可。同时,意见也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法律实质,相当于给了互联网金融明确的法律地位。

《指导意见》明确了各个监管部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相关业务分工,同时划定了相关业务原则和底线等。业内人士纷纷表示,监管的落地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将告别无监管的野蛮生长期,未来整个行业的发展势必会更加规范。

分业监管 行业告别无监管的野蛮生长期

《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责任。在监管职责划分上,央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P2P在内的网络借贷、互联网信托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等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

对于这样的监管模式,业内众多人士表示,明确监管职责的划分后,彻底改变了监管权责不明确的现象,有利于推动各个细分领域监管细则的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的规范化。

懒投资副总裁邓一硕在接受中国日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实施分类监管和协同监管,同时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监管边界,未来将不会出现监管缺失和监管空白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3年到2015年至今,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经历了短短两年的爆发期。自2013年起,以P2P网贷平台为首的互联网金融市场进入快速发展期,网贷平台更是以每天1-2家上线的速度快速增长,平台数量大幅度增长所带来的资金供需失衡等现象开始逐步显现。

进入野蛮生长期的P2P网贷平台的高额收益率顿时成为新型投资者逐渐青睐的选择。据从事互联网金融咨询服务的奇点创世整理,网贷之家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底,中国共有2028家P2P平台正常运营;而在2015年上半年成立的新平台就有900家。然而,仅仅在2015年6月一个月当中,P2P行业就出现了124家问题平台,其中不乏有成立时间不到3个月的新平台。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指导意见》的出台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存在意义。奇点创世分析师马林对中国日报网记者表示,该意见的出台将极大的改变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内公司稂莠不齐的现状。

“指导意见肯定了互联网金融的产生是创新,是大势所趋,说明政府对互联网金融是包容和认可的。同时,意见也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内涵和法律实质,相当于给了互联网金融明确的法律地位。那在这种政策背景下肯定会鼓励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包括股权众筹,网络借贷,网络证券的的发展和繁荣。当然,也会加剧未来的行业竞争,因为进来的企业会很多,对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出更高要求。”邓一硕在采访中对中国日报网记者说道。

P2P行业迎来洗牌 第三方资金托管问题成核心

对于早前并无明确立法的国内P2P行业,国内小额信贷甚至主要靠“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主持工作。而如今互联网金融“基本大法”的出台更是被称作是为整个行业树立规范体系的开端。

随着曾经轰动一时的“网贷第一案”--优易网案件的宣判,该案作为P2P网贷跑路第一案也首次被定性为首例集资诈骗罪案件的标杆。P2P行业市场的规范性和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性再次成为行业关注的焦点,更加意味着市场亟待有力监管的措施刻不容缓。

普惠金融公司旗下的P2P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爱钱进创始人张辉对中国日报网记者表示,“P2P行业将逐渐迎来洗牌。特别是在P2P监管细则出台之后,监管环境和市场变化将促使P2P平台根据自身优势进行业务的调整与转型,并向更多元化、更细分的垂直领域纵深发展,改善当前行业同质化现象。同时,资本注入的加速涌入和市场机制将对行业洗牌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将会有大量P2P平台由于缺乏持续盈利能力、经营合规性、内控能力而倒闭,但最终整个P2P网贷行业将不会出现‘一家独大’或‘几家瓜分市场’的局面,必定形成‘百花齐放’的市场格局。”

中国政法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刘少军在接受中国日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指导意见》的落地给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留下了空间,对行业的风险起到了一定的预防作用,尤其对部分风险意识较差的投资人来说,是风险控制的有利结合。刘少军还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做到一定大的程度的情况下,必须要有监管层出面监管,从而避免出现系统性风险。

对于业界普遍关心的第三方资金托管的问题上,《指导意见》中明确,除另有规定外,从业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资金存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客户资金存管账户应接受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管,并制定相关监管细则。

业内人士表示,由银行来存管客户资金的规定在基本预期之内,意见之所以明确要求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互联网金融客户的资金安全,实现客户资金和从业机构自身资金的隔离,防止从业机构擅自动用用户资金甚至携款跑路。

据了解,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日渐明朗之际,P2P行业资金托管业务已愈发受到各家银行的关注。2015年2月,中国首个银行P2P资金托管平台宣布成立。由民生银行正式上线的“网络交易平台资金托管系统”,成为P2P平台搭建的首个银行资金托管平台。而多家P2P公司包括积木盒子、民生易贷等都已有与民生银行进行系统对接测试过。

对此,刘少军强调说,“针对互联网金融客户的资金安全性,银行存管会相对更安全一些,而目前由第三方支付机构作为资金托管的网贷平台,其风险控制有限。”

就绝大部分P2P平台进行资金托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会否面临淘汰转型的问题上,业内人士认为,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合作还需要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具体影响还得看银监会的具体监管细则。

“指导意见的出台并不意味着互联网金融公司、特别是P2P平台会在短时间内、集体终止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合作。因为就目前而言,银行在硬件服务、收费制度上都尚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公司的业务需求(例如,清算速度慢、收费高等),这些因素都导致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合作还需要一定时间过渡。反观第三方支付机构,其市场化程度较高、技术灵活、响应速度较快、费率低,可以很好满足P2P的业务模式,提供给投资者很好的用户体验。因此就现阶段来说,第三方支付机构与传统银行比起来,其自身优势依然存在。”张辉回复中国日报网记者说。

行业未来面临优胜劣汰 新投资机遇或成趋势

对于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内公司稂莠不齐的现状,《指导意见》也划定了互联网金融的“红线”。除规定互联网金融要坚持平台功能,强调信息中介性质外,同时也规定其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等。业内人士认为,“红线”的设立杜绝了众多P2P行业内的问题平台出现的跑路及提款困难等问题,在市场逐步规范化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在行业内做大做强,从而加剧整个行业内的竞争力,而小型平台和竞争力不足平台将会被逐步淘汰。

业内普遍认为,《指导意见》的出台同时也会带来新的投资机遇。分析师马林认为,意见中明确鼓励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创新,当下符合意见规定而又具有一定市场规模的企业将在行业竞争内拥有巨大优势;而传统行业内的大型企业在市场规范化以后也可能会愿意积极的参与到该行业当中。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巨大潜在规模以及高增长的特性将会为这两类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

邓一硕对中国日报网记者表示,“在政策的不确定性消除后,行业或更加繁荣。未来会有更多的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加入行业竞争,整个行业的竞争会加剧,行业发展会更加分化。而符合监管要求又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会脱颖而出。”

“P2P行业将掀起新一轮融资热潮,会有更多P2P平台获得风投、上市公司等资本青睐,行业融资规模也会再上一个台阶,并可能有P2P公司通过IPO完成上市。但就短期来看,P2P企业实现境内上市,不管在任何板块都不太现实。即使监管明朗,P2P公司迎合监管的要求也需要一段时间,向资本市场证明其经营模式下的持续盈利能力,并在合规经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财务基础等方面进行提高。”张辉向记者邮件回复表示。

就未来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会迎来怎样的发展预期的问题上,张辉认为,“指导意见将迫使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一场全面的结构和业务模式的调整。但预测行业将具体怎样调整、调整到什么程度还为时尚早,因为在互联网金融行业日新月异的发展大背景下,指导意见中起到了政策指引的作为。从全行业规范化的实际操作方面考虑,还需要相关监管部门更具执行意义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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