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出台 首个互联网金融配套监管细则发布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5-07-27 11:10:39

中国日报网7月27日电(信莲)据证券时报消息,保监会近日内部印发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这是7月18日央行出台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之后的首份行业配套文件。中国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监管办法,成为央行等十部委发布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出台的首份行业配套监管细则。

细则首先规定,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等技术,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其中的保险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经营条件和经营区域方面规定,保险公司在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且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等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经营规则方面,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账支付至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

同时,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加强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监控和报告,严格遵守反洗钱有关规定。

监督管理方面,中国保监会统筹负责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各保监局负责辖区内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日常监测与监管。

上述细则自2015年10月1日起试行,施行期限为3年。

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式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其中关于互联网保险方面的意见指出,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创新型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保险等业务,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公司风险抵御能力。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互联网保险市场也呈快速发展势头,因而急需监管方面的规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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