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9月2日电 据证监会官方微博消息,证监会拟对恒生、铭创、同花顺等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公告称,日前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公司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分别涉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证监会对上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没收恒生公司违法所得1.328亿元,并处以3.98亿元罚款;对恒生公司董事长刘曙峰、总经理官晓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没收铭创公司违法所得1599万元,并处以4796万元罚款;对铭创公司董事长刘照波、总经理谢承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罚款。
没收同花顺公司违法所得217.7万元,并处以653万元罚款;对同花顺公司副总经理朱志峰、产品经理郭红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5万元罚款。
三家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