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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深夜喊话”:这三大关键讯号不容错过

作者:涂恬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5-09-07 14: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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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深夜喊话”:这三大关键讯号不容错过
 
9月6日晚,中国证监会以回答新华社记者有关提问的方式,就如何将“稳定市场、修复市场和建设市场有机结合”进行了一次罕见的“深夜喊话”。

中国日报网9月7日电(记者 涂恬)在休市多日后的开盘前夜,中国金融市场再度迎来“强心针”。9月6日晚,中国证监会以回答新华社记者有关提问的方式,就如何将“稳定市场、修复市场和建设市场有机结合”进行了一次罕见的“深夜喊话”,而除了释放多重维稳信号外,本次喊话中透露出的几大关键讯号,也立刻在同一时间成为了市场关注的焦点。

关键讯号之一:“股市泡沫和风险已得到相当程度的释放”

在本次“喊话”中,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股票市场有波动,时而上涨,时而下跌,是必然现象。但近几个月来,中国股市出现了异常波动,经历了快速上涨和下跌的变化过程。2014年7月上证综指最低为2033点,由多种因素共同影响,到2015年6月12日达到5178点,累计上涨154%。

对此,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股市过快过大上涨并产生泡沫,随之而来的回落和调整是不可避免的,但股市快速回落甚至出现恐慌性下跌,杠杆融资在助涨后加速助跌,部分金融产品触及止损线强制平仓,现货、期货市场交互下跌,市场流动性风险和金融系统性风险凸显。

负责人强调,面对这种局面,各有关方面统一行动、协同配合,迅速果断采取多种措施,维护股市稳定,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系统性风险。目前,股市泡沫和风险已得到相当程度的释放,市场交易基本正常,流动性较为充裕,市场内在稳定性增强。

无独有偶,在此前出席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之际,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也做出了类似表态。周小川表示,中国股市的反弹修正已经结束,这也表明中国股市上半年形成的泡沫已经破裂。

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理解证监会所说的“股市泡沫和风险已得到相当程度的释放”,或者是类似于“泡沫已经破裂”的表述呢?

在接受中国日报网记者专访时,英大期货研究所副所长粟坤全博士表示,目前看来,在6月中旬之前股市的主要风险是场外配资、券商融资、伞形信托等机制使得股市的杠杆率过高。杠杆资金加速了股市的上涨。当杠杆资金由于各方面原因而续不上的时候,平仓退出操作引发连锁反应,导致股市迅速下跌。

粟坤全博士认为,目前,股市下跌幅度已经很大;股市中的杠杆资金减少了很多(从券商融资规模、证监规停止场外配资业务主要软件平台等可以看出)。另外,市场的估值水平已经下降到了去年年底的水平。所以,股市泡沫和风险已经得到相当程度的释放。

关键讯号之二:股市剧烈波动时政府“不会坐视不管”

在本次“喊话”中,值得关注的第二个讯号则来自证监会对监管层干预股市行为所做的界定。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股市涨跌有其自身运行规律,一般情况下政府不干预,但在股市发生剧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政府绝不会坐视不管,将及时果断采取多种措施稳定股市。

该负责人透露,前一阶段,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入市购买股票,对于维护股市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后,当市场剧烈异常波动、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仍将继续以多种形式发挥维稳作用。

该负责人还表示,这轮股市异常波动,进一步暴露了中国股票市场不成熟、制度不健全、监管不适应,以及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结构不合理,短期投机炒作过多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根本上要靠深化改革,健全法制,完善监管。

那么,此番“不会坐视不管”的表态,又对于市场有着何种积极意义呢?

粟坤全博士解读称,此番“不会坐视不管”的表态,其意义在于包括证监会在内的众多金融监管部门在防控金融系统性风险方面依然保持积极的态度和行动。如果对股市的剧烈波动“坐视不管”,可能会使股市中的风险向银行系统、实体经济传染,也有可能导致人民币汇率的非预期变动。因此,潜在的风险是存在的。

粟坤全博士也强调,当前,中国正处于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国企改革等的关键期,金融系统应该发挥好资金融通的功能,而不能反过来给改革制造障碍。所以,从大局上来看,股市中的小范围的风险也需要慎重对待,不能坐视不管。

关键讯号之三:将研究制定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在就下一阶段维护股市稳定和改革发展的具体工作安排进行介绍时,证监会负责人所透露的一个讯号也引起了市场的关注。该负责人表示,未来证监会将弥补监管漏洞,完善市场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实施指数熔断机制方案,严格管理和限制程序化交易,抑制股指期货过度投机,规范股票融资业务。规范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业务活动,完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

资料显示,所谓的指数“熔断机制”,即在股票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水平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的机制。而“熔断机制”一般用在股票交易或股指期货交易中。举例来说,美国的“熔断机制”为标准普尔500指数下跌5%,暂时停盘15分钟;当暴跌20%时,关闭股市1天。

据悉,中国在最初的股指期货设计中,除实施涨跌停板制度外,也曾考虑引入“熔断机制”,即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熔断价格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6%,但最终并未实施。

那么,此番证监会将研究实施指数“熔断机制”的表态,在当前的背景下,又主要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呢?

对此,粟坤全博士认为,考虑当最近一段时期股市、股指期货市场出现了波动幅度加剧的现象,特别是在日内某些股票振幅达到20%、股指期货频频出现涨跌停等前所未有的现象,熔断机制的实施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

粟坤全博士介绍称,熔断机制是指在日内交易过程中出现异常波动时短暂停止交易(例如暂停5分钟),让交易员、风控员有时间重新思考和做出交易决策,而不是在触及预警或者开、平仓点时就马上进行操作,从而避免出现进一步的大幅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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