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再抡“双反”大棒 光伏争端由来已久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2015-12-12 07:11:27

在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即将到期之时,欧盟对华再抡“双反”大棒。欧盟委员会日前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对此,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回应称,希望欧方尽快终止光伏“双反”措施。中方认为,继续延长措施,既损害中方利益,也不符合欧盟自身利益,希望欧方认真考虑欧盟整体利益,从维护中欧经贸合作大局出发,尽快终止光伏“双反”措施。

光伏争端由来已久

一直以来,中国光伏产品在欧洲市场颇具竞争力,对当地相关企业形成压力。为保护本土企业,2012年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2013年6月4日,欧委会宣布欧盟分两步对产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后在多方努力下,中欧达成一项“限价限量”的价格协议。

该协议于2013年12月生效,2015年12月7日到期。正当外界以为这场贸易争端将尘埃落定之时,欧盟却于近日再次发难。欧盟委员会发布立案公告称,基于今年9月4日欧洲光伏制造商协会EU ProSun的调查请求,决定对适用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措施启动日落复审调查,调查将“判定双反措施到期会不会导致”中方重启相关倾销和补贴,继续伤害欧盟的光伏产业。

据了解,日落复审是指反倾销措施执行满5年之前的合理时间内,国内产业或其代表提出有充分证据的请求而由主管机关发起复审,若在该复审中主管机关确定终止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则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复审可能长达15个月,复审期间,原反倾销税继续有效。

根据欧盟委员会之前发布的数据,2010年欧洲光伏制造业的产值达到200亿欧元,到了2014年产值直线下跌到25亿欧元,与2010年相比损失高达85%以上。世界前十名光伏组件制造商没有一家欧洲企业。业内人士推测,基于当前欧洲光伏企业不景气的现状,欧盟有可能延续对华实施“双反”措施。

“双反”损人不利己

违背公平自由竞争原则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往往最终结果是损人不利己。据了解,上次欧盟对华制裁措施实施后,大量中国光伏产品被挤出了欧洲市场,中国厂商损失惨重。但欧洲光伏产业也并未依靠贸易保护让自己强大起来。

目前欧盟光伏产业正在陷入寒冬。统计显示,欧盟光伏装机量已从2012年的24GW下降到2014年的7GW,占世界装机容量份额由74%下降至14.5%,贸易壁垒显然影响到了欧盟的太阳能产业发展,使用清洁能源的步伐也有所放缓。太阳能电力欧洲组织首席执行官詹姆斯·沃森日前透露,欧盟正在筹建全球最大光伏制造工厂,以期重塑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欧洲著名独立经济研究机构预测研究所的一项研究显示,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将导致欧盟消费者对光伏产品的安装及相关服务的需求大量减少,从而减少就业机会。同时,欧洲光伏产品的原材料、部件、制造设备的生产供应商,也损失了很多对中国企业的生意。

协商解决才能共赢

在当今全球化深度融合的时代,任何排斥、自保的做法都只能获取局部短期利益,只有协商合作才能实现共赢,特别是光伏产业属于清洁能源更需要如此。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负责人强调,光伏电池及组件作为重要的清洁能源产品,其快速应用与发展有利于各国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对于各国减排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据报道,第一个全球性太阳能产业的专业联合机构——全球太阳能委员会近日传递出明确的信息:太阳能要实现改变地球能源景观的承诺,关键是进行合作并消除贸易壁垒。

事实上,许多欧洲企业已意识到排斥的弊端以及合作的重要。前一段时间,30多家欧洲光伏企业在欧盟委员会举行的一个专门听证会上恳求欧委会尽早“醒悟”,停止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

中国机电商会日前也再次呼吁,实现中欧光伏产品自由贸易。商会表示,太阳能是优质清洁能源之一,光伏太阳能发电的应用对于人类减少污染和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呼吁欧盟委员会为光伏产品贸易创造自由环境,取消贸易限制措施,从而降低光伏发电成本,促进太阳能应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