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审计”改革力推全覆盖监督

来源:新华网
2015-12-14 16:16:10

一位地方审计人员也对本刊表达了对这一改革的期待。“体制的不顺畅,造成地方审计之‘痛’。‘独立、不受干扰’的审计理想一直是审计人的追求。”他表示,为审计清障搭台,尤其需要让审计走出体制依附。

“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提供了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制度保障,体现在审计机关干部队伍管理、经费保障、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等方面,均由省级管理,有利于审计机关聚焦主业,减少干扰审计情况的发生,进一步加大审计工作力度。”权威人士说。

独立性保障还体现在相关的机制安排上。改革意见明确要求,围绕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和独立性,强化全国审计工作统筹。加强审计机关干部管理,任免省级审计机关正职,须事先征得审计署党组同意;任免省级审计机关副职,须事先征求审计署党组的意见。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确保审计工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做到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挠、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纪依法查处。

打造一支能打胜仗的审计铁军

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也被摆在审计制度改革的重要位置。改革方向是,结合审计职业的性质特点,建立适应审计工作需要的审计人员分类管理制度,设置审计专业技术类职位和综合管理类职位,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完善审计人员选任机制、问责机制和职业保障机制。

权威人士为《瞭望》新闻周刊解读指出,这是强化审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审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

在他看来,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是有效履行审计法定职责的基础。当前,国家对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审计形势任务的深刻变化,都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审计职业化建设重点就是要加强审计专业化建设。

但从实际情况看,目前,审计机关公务员中审计人员、综合管理人员均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进行管理,没有按照审计工作运行规律和审计监督的需要进行资格条件管理和职责划分,导致职责不明、权责不清、可以有效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审计力量不足,不能适应国家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以及现代审计专业性、综合性、复杂性的特点。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吴江认为,审计发展到现在,已经具有了特殊的职业属性,因此也才会提出职业化的安排。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力的核心,不仅包括是否赋予独立的审计监督权,而且也包括独立审计的能力。

一位熟悉审计工作的人士告诉本刊记者,当前,在基层审计机关,一些经验丰富的老审计人员由于职务晋升无望,存在消极怠工,得过且过,当起“甩手掌柜”的现象;也有些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十分突出,工作成绩显著,但不善于人际沟通,领导能力欠缺,同时受限于非领导职数限制,往往出现心灰意冷、意志消沉的情形,等等。

“审计人员本来是走技术路线,越有技术、越有经验,越是希望他在专业上发挥作用,可是他没有晋升途径了,他只有去当科长、当处长,只有当行政领导才有前途,这不符合其成长规律。”吴江表示,公务员里设置专业技术类正是有这样的考虑。建立审计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序列有助于打破“天花板”现象,丰富审计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选择。(记者王仁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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