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将于下月起正式实行,办法规定对投资处于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创业公司所发生的损失,政府将进行有条件的补偿,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近日,上海市科委对此进行了回应。
天使投资,本就是市场行为,为什么失败了却要由政府埋单?对此,上海市科委副主任马兴发回应,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在种子期时,因风险过大、不确定因素过多,银行不给贷款,风投又看不上,没有人愿意做“天使”。补偿办法就是希望在市场缺位时,政府跨前一步加以引导。
马兴发介绍,上海建设科创中心22条里面专门有一条,第15条规定,加快扩大政府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强化对创新成果在种子期和初创期投入,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从宏观政策层面上可以加大这方面的引导力度,让更多的投资公司能够早期早投中小企业,敢投,多投一点,有更好的创业创新氛围。
面对网友质疑的资金来源问题,马兴发回应表示,本次补偿天使投资亏损的钱,来自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没有设置上限,只要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但对于单个项目,投资损失补偿金不超过三百万,单个投资机构每年获得的损失补偿不超过六百万。目前,包括北京、广东、江苏等省市,也出台了类似政策。
马兴发指出,政府应该在缺位的时候做这方面的担当,到以后成长期、成熟期就完全进入市场化运作,不会再开小灶。而且,这些企业做成功了以后,也解决了很多就业的问题,同时也给社会提供了税收。
初衷是好的,但也难免有漏洞可钻,网上流传的段子就表示,同时成立一家投资公司和两家创业公司,来骗取补偿金。对此,上海市创业投资协会原秘书长钱维锠表示,办法中设置了很多道防火墙,比如投资机构必须是在发改委备案的大约110家,今后还会有所更新。
马兴发表示,风险补偿的管理机构将对风险补偿资金以及日常管理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上海市科委也将对风险补偿的项目信息以及补偿资金的编制、使用、监督等情况,依法进行信息公开。而对于恶意骗补行为,将严惩不贷。(记者傅闻捷周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