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行业首个绿色行动宣言签署

来源: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3-23 13:06:00

中国深圳2016年3月23日电 /美通社/ -- 3月22日,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在上海举办“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绿色环保行动发布会暨 VOCs 治理自律公约签约仪式”。集装箱行业协会理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EO 兼总裁麦伯良发布了《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绿色环保行动宣言》,宣言声明,集装箱行业主动配合国家环保新政,以行业自律公约方式,“共同承诺、共同行动”,在全国分区限时,统一推行新型水性环保涂料,确保全行业在2017年底前实现有机废气 (VOCs) 的大幅减排。

国家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副司长汪健和国际集装箱箱东协会主席 Paul. Merritt 先生在签约仪式上发表了讲话。沿海多个省市环保部门、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全国集装箱技术标准化委员会等相关组织以及全球集装箱行业国际组织 (COA: Container Owners Association) 的代表出席了活动,与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的签约成员一起,见证了这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绿色活动。

我国集装箱制造能力具有全球绝对竞争优势,近十年产销量、出口量占全球市场份额90%以上。但是,集装箱制造业传统习惯采用溶剂型的表面涂装材料(俗称油漆)。这种涂装工艺,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的 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是一种工业废气,能在空气中通过光化学反应产生 PM2.5。因此,从源头上管控 VOCs,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一个重点。

我国的集装箱制造企业,按使用溶剂型涂料换算的 VOCs 总量,在全国各行业中排前十名之内。而且这些企业绝大部分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等东部沿海城市,一直是当地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对象。虽然十多年来,我国集装箱制造企业不断更新 VOCs 消除技术;但是,随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要求日趋重视,特别是“新大气法”实施之后,各地环保部门对 VOCs 限排标准再次修订提高,我国目前的集装箱制造企业,将会面临普遍违规的窘境。

早在十年前,部分有远见的涂料供应商和集装箱制造企业,已经着手新一代环保涂料,以从源头上彻底解决 VOCs 排放问题。经过多年努力,以水性环保涂料取代溶剂型涂料,逐步成为行业共识。但是,由于水性环保涂料在局部工序上存在工艺争议,行业没有统一标准与操作规范,加上成本比溶剂型涂料高等实际问题,单个企业无法推动水性涂料在行业普及使用。在“劣币驱动良币”机制下,行业整体在落实 VOCs 减排的行动中,落入了“谁环保谁亏损,谁坚持谁关门”的两难困境。

面对这种局面,去年开始,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召集业内专家,组成 VOCs 治理工作组。历时一年,明确了全行业统一推广应用水性涂料的技术路线;配套制定了集装箱水性涂料的产品标准、工艺规范、质量检测标准,以及 VOCs 排放核算标准等,填补了我国集装箱行业水性环保涂料相关标准空白。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集装箱制造企业“高度集中”特点,发起制定并组织相关会员单位签署了《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 VOCs 治理自律公约》,“共同承诺,共同行动,相互监督,违约自罚”,在全国分区限时,同步推行新型水性环保涂料。

据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评估,如此举成效,全国集装箱行业VOCs的减排量,将比传统油漆涂装工艺 VOCs 产生量,减少约85%(绝对减排率);比目前行业现状,也将大幅减排70%以上。

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组织这次行动,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以技术可行为前提,结合行业自身特点,采取了环保先于商业竞争准则,推动会员单位共同承担大气治理社会责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维护行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的立场出发,充分发扬民主,多次在关键问题上,听取有关会员单位及外部专家意见;坚持依照行业章程办事,发挥协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单位的正向引领作用,推动协会相关会员为国家环保大局放弃为一己私利的争议,求大同,建机制,讲信用,承诺自律守约,落实各自理应承担 VOCs 减排责任。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排污者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这次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行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大型 VOCs 减排行动,在我国尚属首次。它对各行业如何结合行业特点,贯彻落实新大气法,以及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发展任务,有参考借鉴意义,得到了国家及地方环保部门及专家学者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