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银行副行长、现任ICC执行董事、“一带一路”国际总商会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张燕玲在会上发表主题演讲。
中国日报网4月7日电(记者 田阿萌)4月6日,第四届(2016)中国商业保理行业峰会在京开幕。
原中国银行副行长、现任ICC执行董事、“一带一路”国际总商会副主席、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张燕玲在会上发表了主题为《保理及贸易融资的发展趋势》的演讲。
张燕玲指出,全球保理业务起源于19世纪的美国,到了20世纪60年代,欧洲的保理业务发展成了一项比较成熟的金融产品,以FCI(国际保理商联合会)和IFC(国际金融公司)的设立为标志,目前全球保理业务最活跃的是欧洲、北美和亚太,而作为开展保理业务最晚的亚太地区却是发展势头最好的。作为后起之秀的中国,保理业务仅有30年的历史。
“在银行保理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可喜的是我们今天看到商业保理也获得了发展的契机。”张燕玲称。
近年来,由于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民间借贷的乱象正不断涌现。张燕玲指出,保理业务的发展中小企业会起到很大作用,而保理行业的发展对国内经济的发展也非常重要。
数据显示,2015年末,中国注册的保理公司数量已达2514家,国内保理融资额达2000亿人民币。
张燕玲在演讲中表示,尽管近两年来国内经济疲软,行业风险有上升的趋势,但这些现象并不能说明保理业务的发展出现了不可逾越的瓶颈。
“目前,不论是银行保理还是商业保理均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一方面国内经济下行,全球经济乏力,在供给和需求两侧都对保理业务产生了抑制作用。2012年以来,受国内经济下行的影响,行业性、地域性经济事件持续发酵,民间借贷、担保链断裂等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资金链持续紧张,道德风险有所上升,社会整体信用环境有所恶化。包括保理业务在内的贸易融资产品,由于其期限短,腾挪空间有限,便最先受到了经济下行的冲击。企业道德风险的上升削弱了贸易融资产品的支撑性,各家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纠纷有所上升,开展保理业务尤其是银行便更加谨慎,而这并不是保理业务本身的瑕疵。”张燕玲指出。
张燕玲同时表示,国内法律环境和信用环境仍需进一步完善。而如今开展保理业务的法律依据的合同法已经不能满足我国保理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尽管中国保理业务面临着以上挑战,但张燕玲指出,从全球来看,保理业务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政府、国际组织的关注。而保理业务对支持实体经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适应了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中国政府也开始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地培育国内保理业务发展的土壤。2016年2月,央行、发改委等八部委在关于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即保理。
张燕玲认为,保理业务在中国的发展是机遇与压力并存的,这几年是保理业务发展比较关键的转折年,对此,张燕玲提出了三点意见:
第一,中国保理业界应该密切关注保理领域的发展,特别是要积极参与到国际事务中去,不但要看到人,而且要听到声,要与我们作为保理大国的地位相匹配。
第二,对商业保理发展而言,商业保理公司无论从资金、抵御风险方面都是有欠缺的,因此要更注重对业务风险的控制,在业务发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风险的把控,结合自身的特点,通过做细、做精,成为行业细分的保理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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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涂恬 富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