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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今起告别免税:需要知道的都在这里

作者:涂恬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4-08 10: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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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淘”今起告别免税:需要知道的都在这里
 
从今天(4月8日)起,国家将对跨境电商正式执行税收新政策,那么,对于新政策你需要知道的有哪些?新政策实施后跨境电商行业又有可能迎来什么变化?

中国日报网4月8日电(涂恬)“海淘族”们注意了!从今天(4月8日)起,国家将对跨境电商正式执行税收新政策,那么,对于新政策你需要知道的有哪些?新政策实施后跨境电商行业又有可能迎来什么变化?今天就让我们一一为您解读。

调整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原因

据介绍,新政实施前,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虽然通过邮递渠道进境,但不同于传统非贸易性的文件票据、旅客分离行李、亲友馈赠物品等,其交易具有贸易属性,全环节仅征收行邮税,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形成了不公平竞争。为此,政策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有关税收新政的几个关键数字

本次调整后的税收政策规定,在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税的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政策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

规定显示,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在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实施的同时,行邮税也做了调整,分为3档,税率分别为15%、30%、60%。原来为4档税率,分别为10%、20%、30%和50%。

新政实施后会产生何种影响?

根据税收新政,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个人年度交易限制为20000元,单次交易限制为2000元,超出限制则按照一般贸易全额征税。虽然在限额内免关税并且税收打折扣,但理论上,海淘一件商品仍需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最低得交税11.9%。这意味着原来免税商品彻底消失。

此外,新政实施后,预计对“一低一高”的产品价格影响将会较大:过去基本免税、单价较低的食品和母婴类大众消费品,提价或不可避免;单价高于2000元的奢侈品,其税收成本上升幅度较大。

但是,若将本次调整解读成跨境电商商品价格将全面上涨则有失偏颇。有些产品税率其实在调整后会有所下降,如大部分化妆品,其综合税费反而低于之前的行邮税费。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公布

在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实施的前一天(4月7日),备受业内关注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也正式对外公布。

据介绍,该清单是结合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情况,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予以统一规范。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主要是国内有一定消费需求,可满足相关部门监管要求,且客观上能够以快件、邮件等方式进境的生活消费品,其中包括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清单将根据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消费者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整。

(编辑:田阿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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