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4月11日电 据国家统计局11日公布的最新数据,2016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3%。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2.2%;食品价格上涨7.6%,非食品价格上涨1.0%;消费品价格上涨2.5%,服务价格上涨1.9%。1-3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1%。
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4%。其中,城市下降0.4%,农村下降0.4%;食品价格下降1.8%,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下降0.6%,服务价格下降0.2%。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6.0%,影响CPI上涨约1.78个百分点。其中,鲜菜价格上涨35.8%,影响CPI上涨约0.92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上涨16.5%,影响CPI上涨约0.69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28.4%,影响CPI上涨约0.64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7%,影响CPI上涨约0.05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0.5%,影响CPI上涨约0.01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10.2%,影响CPI下降约0.20个百分点;蛋价下降5.8%,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
3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降。其中,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衣着、居住、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3.1%、1.7%、1.5%、1.3%、1.2%、0.4%;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6%。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下降1.3%,影响CPI下降约0.40个百分点。其中,蛋价下降7.4%,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5.5%,影响CPI下降约0.20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2.8%,影响CPI下降约0.05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下降2.0%,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下降1.2%,影响CPI下降约0.06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3%,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
3月份,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四涨三降。其中,衣着、居住、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5%、0.3%、0.3%、0.3%;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下降0.7%、0.7%、0.2%。
附注
1、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
2、统计范围
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涵盖全国城乡居民生活消费的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等8大类、262个基本分类的商品与服务价格。
3、调查方法
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抽选确定调查网点,按照“定人、定点、定时”的原则,直接派人到调查网点采集原始价格。数据来源于全国31个省(区、市)500个市县、8.3万余家价格调查点,包括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和互联网电商等。
(编辑:涂恬 田阿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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